国家法官学院要如何做好新媒体时代下的舆情监测

学校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属事业性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和1988年成立的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 2015年9月,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的新校区正式启用。新校区占地248亩,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可同期开展750人的培训。老校区位于通州区天成桥,占地75亩,可同期培训300人。[1] 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中国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各级法院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进行任职、续职、晋级资格培训和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


新时代舆情

目前,我国高校在舆情监测预警方面仍有所缺失。比如,在山东冒名顶替上学舆情发酵之前,相关事件就已在互联网上多次引起波澜。对于这样的事件,高校应该早早就进行舆情预警,而进行舆情预警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完善的监测系统。


监测系统的作用

完善的舆情监测系统可以定期对各大网络平台的舆情进行收集、跟踪与分析,了解自己学校的哪些新闻正在受外界关注,定期对舆情工作进行评估,动态调整舆情风险等级,评估舆情应对效果。除了专业化的监测功能,完整的舆情监测系统还应具备能够构建舆情管理的案例库,及时收集相关舆情处理的案例,方便高校在确定舆情出现后,能够及时制定一整套标准化处理流程。对于监测到可能会引爆舆情的话题,学校应全面了解情况,做好各种预案,并且做出是否需要主动引导话题的判断。


高校舆情特殊性

大学生网络舆情的产生主体是一群生活经历、知识储备和心理诉求等都高度相同的在校青年大学生,在网络舆情发生时容易产生认同感,形成群体的一致性意见。大学生好奇心强,表现出极高的责任心;表现欲强,表达观点的欲望强烈,甚至极端。大学生中网络使用率高,愿意在网络上发表对事情的看法和见解,并认为这就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有效途径。在网络上大学生一旦被负面信息煽动,就很容易形成网络舆情,并会对大学生身心健康以及高校、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恶劣影响。


舆情反映形式

网络舆情是意识形态中非理性的社会心理的反映形式。社会心理的非理性因素的作用在新媒体时代的网络舆论传播过程中带来受众话语权的回归甚至泛滥,社会心理的非系统性。相对隐蔽性和错综复杂性、广泛性、群众性等特点揭示政府构建网络舆情的导向机制的迫切性与重要性。因此,我们要用正确的舆论导向来引导大众,使之进行理性的思考,自觉行动,充分发挥社会心理反作用积极的一面。


高校网络舆情监测方案

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能够根据高校舆情的特点,第一时间采集高校本身全网相关的舆情动态。而消极的网络舆情则会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生活方式造成冲击,甚至形成错误的结论或认识。因此,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必须要积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发挥高校网络舆情的正向作用,不断拓展和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的内容,为校园文化的传播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