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晚,紫光系三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及紫光集团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并拟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清华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动或作出类似安排,达到将紫光集团纳入深投控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以实现深投控对紫光集团的实际控制。
据上述公告,目前清华控股拟对转让紫光集团部分股权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当天,清华控股与苏州高铁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4.870, 0.09, 1.88%)”)和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共同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日,清华控股与深投控及紫光集团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
公告续称,基于这一安排,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紫光集团的国有控股的性质未发生变化。
就10月25日公告的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清华控股未解释为何更换股权转让对象。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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