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思舆情监测中心关注到有关反垄断法的企业收购事件引发广大媒体及民众关注,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企业被罚、流程违规、涉及垄断等敏感信息。
14日,有关部门果断出手,剑指阿里、腾讯和顺丰三大巨头。
其中,依据《反垄断法》作出处罚决定,分别对阿里、阅文集团和丰巢网络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另外,市场监管总局透露,正在依法审查虎牙与斗鱼合并等涉及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
我国的反垄断法对于垄断行为有非常严格的认定标准。其中,第三条规定,受反垄断法约束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而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就包括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垄断行为,特别是价格垄断,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里,市场那只无形的手会调整价格,达到平衡,而人为的价格垄断,会阻碍市场经济,扭曲市场价格,导致市场机制失灵。这也正是大家对“不约而同”调价保持警惕的原因。大家希望用市场的方式来解决市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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