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财经板块数据发出预警:当天12时4分,“法制晚报”一篇《携程领队被指强奸游客》的报道在网上因较大的轰动,受到各路媒体的疯狂转载,吸引大量网友的围观。“曝携程领队强奸游客”一词登上当天新闻热搜词榜第一名,携程因该事件的曝光而走到舆情聚焦灯下。
携程领队被指强奸游客
13日法制晚报讯:80后的小雨(化名)称通过携程旅行网报团于2014年春节去东南亚旅游,回国后告诉家人,称自己被旅行社领队孙某强奸。记者获取的孙某与单位人事主管的微信记录显示,孙某承认双方发生过性关系,女方“有反抗”,但不承认是强奸。孙某曾为此事给过女方2万。小雨曾向携程所在地的上海长宁区新泾派出所报案,但警方不予立案。日前,小雨的家人在微博发帖曝光,引起网上热议。
携程网公共事务部工作人员闫新(音)接受了《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他向记者确认,孙某确实带团去东南亚某国旅游,小雨参与行程。如今,孙某主动离职。“不管员工是否离职,携程肯定会对游客负责”。他表示:“携程得到这个消息以后,第一时间向警方通报了情况,也建议客人去报案。”他认为从个人角度看,性关系肯定是发生了,但能否认定为强奸,还需要相关部门或警方来认定。
警方称还在处理
法制晚报报道称,记者致电新泾派出所了解此事,接电的警官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随后,记者向上海市公安局发了采访函,其工作人员还表示,“无论接受(采访)或不接受(采访),都会与记者联系”。等待回复期间,记者又致电了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采访函已收到,还在处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回复。
网友热议聚焦是否构成强奸
来自乐思舆情监控系统采集的数据显示,13日《法制晚报》报道该事件后,该事件舆情关注和话题热度的不断上升。截至当天16时40分,有关“携程领队被指强奸游客”的媒体报道达123篇,微博一级传播量达453条。媒体的转载报道吸引大量网友参与该话题的热议,对于双方谁对谁错,网友争论激烈。
正方:构成强奸
@ 僦冰可楽:有反抗还不是强奸?那什么叫强奸?
@ 女神制造NSZZ:就算给了五万,还是强奸,本质没变,只是告不告的问题
@ 我非英雄难过美人关:废话!她有防抗的勇气吗?就算有!她又有这样的能力吗?一个弱小的女人,在一个禽兽的面前,如果不顺从,恐怕就会有永远消失的可能!
反方:不构成强奸
@ 月老红绳掉了:要么就别要钱,要了又嫌少,最后告强奸有意思吗?
@ 紫彤:既然说是强奸,一开始就报案!就别要钱!要钱不到位,才报案,又没证据,到底是怎么回事哦?
@ 江山乳此多嬌:赤裸裸的勒索!还有什么可争辩的!无非就是为了一个字“钱”。
其他:吐槽携程
@ zhforestcrazy:踏上携程,走上邪路!
@ 啡伱、吥娶:携程也是个垃圾嘛!
@ 东方红旗飘:这里应该不是钱的问题!携程旅游你的员工管理就这个素质!还会有游客考虑你们公司吗?
@ 明月出天山:携程强奸网真心够狠!这主管还帮强奸犯出主意呢!这难道是传统?要不怎么这么熟练!
@ 微笑很美:不管是不是强奸我都吓死了,已经卸载了携程网,姑娘们要不要卸载自己看着办,有句话说得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 Michelle四月以南:携程好不靠谱,6月初本来报团去韩国,携程私自更改了行程,果断退团,神马垃圾公司,庆幸退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