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媒体报道最高法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受到舆论的关注,随后有“嫖宿幼女罪”舆情热快速上升。来自乐思舆情监测系统(www.knowlesys.cn)社会舆情热点板块的监测数据显示,9日,“嫖宿幼女罪”话题上升至百度实时热点排行榜第13名,话题信息曝光度超过100万条。而最高法院对于废除嫖宿幼女罪的表态更是激起了舆论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又一波浪潮。
舆情梳理:最高法书面回应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关于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建议时,明确表示完全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认为以嫖宿幼女罪定罪量刑,虽然对被告人进行了处罚,但也认可了幼女“卖淫女”的身份,这一标签是对幼女的极大侮辱。最高人民法院希望能够与社会各界共同推动全国人大法工委尽快立项废除该罪名,如果一段时间内该罪名依然未被废除,最高法院会进一步规范该罪的适用。
今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第20条规定,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舆情动态: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声音再次高涨
最高法表态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再次把“嫖宿幼女罪”这一话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该报道也成为9日实时热点话题之一。据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采集话题数据统计,截至9日17时,该话题的引起的网友参与数超过20万,网友跟帖高达2万条。其中网易的单篇报道吸引51000人参与话题,腾讯单篇报道网友跟帖达8760条。分析网友的跟帖可知,最高法院的表态让公众看到了“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希望,各宗支持及建议的声音席卷网络。
@ 若愚:强奸幼女,害了女孩一生,也伤害到了家庭成员。造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支持强奸幼女罪判处死刑,看谁还敢以身试法!强我国威,保民安宁!
@ 隔栏观雪:直接定位为死刑最好 对于这种畜生不需要留情。
@ 人生三福:明显是为施害人开脱罪名的法律,强烈支持废除!支持严惩施害人。
@ 美好家园:顶,天道大慈大悲,希望有缘之人,弃恶从善,善莫大焉。
@ 阿克陶张云超:这让我感觉到一个词文明国家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
@ 腾格里赤那狼:早该废除了这样的罪名能存在就是个奇葩 。
舆情简评:嫖宿幼女罪早该终结的遮羞布
充满悖论所谓嫖宿幼女罪能在一个社会里存在,极大的讽刺了一个社会的文明。一个嫖字,将本身就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当成了甘愿出卖身体的妓女,它得到法律的承认,这不仅是对幼小孩子心灵上的羞辱,更是二次伤害。而性侵者,反倒更多地成为道德法庭上的审判的对象,他们在法律的眼里,只是完成了一次非法交易,如果不是交易对象是幼童,他们在心理上与别的嫖客并没什么两样。
这次最高法书面回应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民众点赞只是一个开端。真正废除嫖宿幼女罪还有很长一段的法治道路要走,还需要舆论监督孜孜不倦的推动。只有彻底斩断性侵孩子的恶手,这块遮羞布,才算真正丢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