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处罚因被辱骂而拒载机组引热议
发布时间:2015-08-13

 

一.事件发展脉络

 

8月11日中午,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日前,厦门航空公司一架航班由于一名12岁乘客辱骂程乘务长,遭到机组拒载。事后,厦航对机组发出处罚通报。很快,@民航事客户端质疑厦航“惯坏了熊孩子,伤透了民航心。”对此,厦航方面11日上午回应南都记者称,已关注到网上关于此事的讨论,厦航无法干预。

 

此前,厦航在《MF8036拒载旅客情况通报》中叙述了事发经过。通报称,8月6日15时30分许,MF8036机长询问ATC(航空交通管制)得知5小时内无起飞时间,ATC同意下客。下客时,一名12岁左右的女孩当众辱骂乘务长,反馈后机长要求该旅客或监护人向乘务长道歉遭拒。机长请示ATC后对方同意拒载。

 

厦航称,二次登机时因辱骂机组旅客未登机,团队其他成员共10人要求下机,行程中止,机组再次执行下客清舱检查,最终于19时50分许起飞。而该团队下机后纠缠到深夜,给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在《南方都市报》对事件进行报道后,该事件立即引发网络热议,不少网民亦质疑厦航对机组的处罚。

 

11日下午15时许,@厦门航空就该事件发布声明:针对辱骂乘务员并拒绝道歉的旅客,机长出于安全考虑做出拒载决定是正常行使权力,厦航坚决执行相关法规,并尊重机长在飞机上的最高处置权。但厦航认为机长未综合考量航班长时间延误的特殊情况以及旅客未成年人的身份:在等待2.5小时后,因无法确定起飞时间,一位10周岁的儿童下客时辱骂乘务员,离开飞机后该旅客及其监护人拒绝道歉。发通告是希望飞行员今后能够更加谨慎地行使权力,在确保飞行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做出中止旅客行程的决定。

 

厦门航空声明

 

二.舆情传播

 

厦门航空处罚拒载机组引热议

图1:“厦航处罚因被辱骂而拒载机组”事件舆情传播

 

在8月11日《南方都市报》对事件进行报道后,该事件立即引发网络关注,媒体纷纷转载报道,事件迅速在网络各大平台传播开来,网络关注度持续上升,当日舆情关注度达1181,在12日事件舆情达到高潮。

 

三.网民热议

 

@风一样的女汉纸:对于熊孩子和无理取闹的乘客的确不应该盲目迁就。

@Louis:旅客素质不高,实在不该迁就,公众场所守秩序讲礼貌是文明根本。

 

@陈小二爱飞行:机长的权威是必须要维护的,这个也是为了整个飞机上所有人的安全!厦航处理的太业余了!

@Sunny夏天你好:如果航司由于机长行使应有权力而进行处罚,对机组太不公平了,肯定会严重打击机组的工作积极性、造成持续性的负面影响!

 

@清风:和十岁儿童计较,真心佩服机组的情商了,而且又没有威胁到航空安全。

@小小民0:作为服务行业,顾客对你的服务不满意,骂你几句怎么了?不好好反省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反而拒载,简直就是无法无天了。

 

@周自海:这种情况机长有权拒载,理由是航行安全,辱骂乘务长到要拒载,事情肯定不是新闻描述得如此简单。况且飞机不是火车、机长要对安全负责,情绪不稳的旅客是应当拒载的。关于12岁的熊孩子,并不能因年纪小就为所欲为。一句“小孩子不懂事”,就可以免责,置规则于何地?置安全于何地?

 

四.媒体评论

 

新京报:机组人员遭辱骂能否成为拒载理由

其实,厦航对涉事机组进行处罚的公关行为是正确的,因为该机组的拒载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可能使公司遭遇官司,而且损害了其他旅客的利益,并严重损坏了航空公司的形象。机组无权随意拒载。

如果没有保障航空运输安全方面的正当理由和必要,航空公司无权拒绝乘客正当合理的乘运要求,机组人员不应以面子受损之类的狭隘心理,任意侵害乘客的合法权利。(周铭川)

 

四川日报:小孩辱骂乘务长遭拒载该不该? 

虽然是未成年人,辱骂乘务长的行为也是错误的,但问题是机组所作的“拒载”决定是否合理?实际上,机组没有充分考虑辱骂者“未成年人”身份,以及航班延误两个半小时的背景。而且,一个十来岁孩子的“辱骂”行为,是否够得上《民用航空法》中所规定“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任何人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都应当秉持“审慎、节制”原则。有权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权力,尤其是这种以“处罚”的形式出现,涉及到他人切身利益之时。除了审慎用权,还应坚持必要的“比例”原则,确保处罚与相应过错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罚当其罪”。(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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