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乐思舆情监测系统监测显示,当天新京报关于“国务院部门透明指数”的报道引起舆论热议和网友的关注。该透明指数排行榜在网上掀起一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大讨论,而铁路局0分垫底的透明度招来舆论的调侃和指责。
舆情事件:国务院部门透明指数 铁路局得0分
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4年《法治蓝皮书》,其中《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显示,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教育部、安监总局、发改委名列三甲,国家信访局、国家铁路局垫底。
其中,国家铁路局透明指数为“0”。2011年该课题组成员曾对媒体表示,为了慎重起见,凡是调查人员无法找到信息内容、无法打开网页的,均由其他调查人员共同再次进行确认,利用多个主要搜索引擎进行查找,采取更换电脑及上网方式、变更上网时间等方式进行验证,最后实在查找不到的,才对其打零分。
据悉,该指数满分为100分。项目组还解释,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进行测评时,国务院已公布了机构改革方案,但机构调整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考虑到年度报告主要考虑政府机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该测评仍以原部门为测评对象。
舆情热议:监督始于公开信息
国务院部门透明指数的公布引发舆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大讨论,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参与,腾讯、搜狐、新浪三家门户该新闻报道吸引了上万网友的的跟帖参与。从了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统计的网友跟帖来看,有超过8成网友对当前政府部门的透明度表示不满。
@ 小胡子:信访局都第二了,人民还到哪信访。同意的顶一下。
@ 小笨:最不透明的是有关部门好不好?
@ Say hi:全部不及格……重考……下次考不过要交钱再考。
@ 孤舟:住建部至今房产信息联网无结果,应该追究责任。
@ 聆听つ岚:100分为满分,按60分及格的标准,只有5个部门及格了。按70分达标的标准,没有一个部门达标。
舆情点评:让政府公信力在阳光下成长
近年来国内一些媒体报道了一些事件,在其处理过程都或多或少地引发出信息不透明与公众知情权的问题。由于公众信息资源的稀缺性等特点,政府的行政权能就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政府掌握信息的垄断性,公开难度的增加,导致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同时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一个责任政府必须是讲信用的政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应为政府诚信,或者说政府公信力。
事实表明,一些公共事件的酝酿扩大,往往是不够阳光使然。面对一些突发性事件,一些干部本能地抱着“瞒”和“捂”的思维,导致民众因不了解而猜测,因猜测而众说纷纭,最终谣言四起、使局面陷入被动。尤其在网络时代,面对多元快捷的信息获取方式,任何试图隐瞒的举动只会适得其反,只有及时公开透明,才能掌握主动、获得信任。
附:省级政府透明度指数(满分100分)
1、天津市 71.75 2、安徽省 71.44 3、江苏省 71.23 4、广东省 69.79 5、海南省 68.45 6、福建省 66.70 7、浙江省 63.43 8、贵州省 59.96 9、北京市 58.80 10、重庆市 58.33 11、四川省 57.68 12、上海市 54.76 13、内蒙古自治区 54.40 14、山东省 51.95 15、山西省 51.93 16、青海省 51.59 17、河北省 51.50 18、江西省 50.18 19、陕西省 49.55 20、广西壮族自治区 47.83 21、湖南省 47.75 22、湖北省 47.35 23、河南省 45.28 24、吉林省 44.71 25、黑龙江省 44.16 26、宁夏回族自治区 43.56 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1.83 28、甘肃省 41.8 29、云南省 41.01 30、西藏自治区 40.16 31、辽宁省 37.70
1、 教育部 65.08
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64.03
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3.45
4、 商务部 61.63
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60.73
6、 中国民用航空局 60.48
7、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9.23
8、 国家知识产权局 58.48
9、 环境保护部 57.95
10、科学技术部 57.08
11、国家邮政局 55.98
12、农业部 55.63
13、水利部 55.48
14、工业和信息化部 54.98
15、国家能源局 54.83
16、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54.6
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53.98
18、民政部 53.63
1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3.48
20、中国地震局 52.48
21、海关总署 52.35
2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1.98
23、新闻出版总署 51.95
2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51.85
2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51.73
26、交通运输部 50.53
27、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50.45
28、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50.4
29、国家税务总局 50.25
30、财政部 49.98
31、国土资源部 48.83
32、国家文物局 48.53
33、中国人民银行 48.08
34、审计署 48.08
3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7.45
36、国家外国专家局 46.9
37、国家宗教事务局 46.5
38、中国气象局 46.48
39、国家林业局 44.35
40、国家烟草专卖局 44.33
4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3.95
42、国家体育总局 43.73
43、国家海洋局 43.58
44、国家外汇管理局 41.4
45、文化部 41.08
46、国家旅游局 40.95
47、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39.48
48、公安部 38.83
49、国家粮食局 37.95
50、国家统计局 33.83
5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33.2
52、外交部 25.33
53、司法部 25.28
54、国家信访局 19.95
55、国家铁路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