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回顾:
2016年3月25日一宗“男子刺死辱母者”快速占领各大新闻版面。被告人于欢的母亲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某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有17万的欠款无法还清。于是,催款人带着11人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对债务人极尽羞辱,甚至有一个叫杜志浩的人还脱下裤子,掏出生殖器在苏银霞脸上蹭。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让人报警。
警察接警后到现场,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人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试图往外冲,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这一判决理由在网上引起较大争议,很多人认为这构成正当防卫,于欢应当无罪。一时间网络舆情热议不断,案件关注度持续走高,社会舆论呈现两极分化。
二、各方舆情综述
(1)、网络大v热议
(2)、网友热议
@达令妹是努力君yo:一个在母亲被侮辱的时候不能挺身而出的儿子和一个在国难当头不能持枪一战的士兵有什么区别?
@南闲生:母辱不护,国难谁御。
@一只女污:其他抛去, 针对一个母亲被人侮辱,于欢做的没错!
@耕耘不问收获成功不必在我:当着孩子的面侮辱母亲,民警不管,孩子动刀杀了一人有罪?那法律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报警都他妈没用了,你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我觉得这孩子做错了,不应该杀一个人,应该把这十一个人全杀了,我听过一句话,当你走投无路的时候,不用怕,你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粽子阿阳:说实话,单就他们对他母亲做的这些事来说,这种情况要我选的话,我也会拿起刀来,判我无期甚至死刑我也不后悔。因为我保护了自己的母亲。我做了违法的事情,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小奕丶丶丶:母养儿防老,儿护母尽孝。国养兵护国,兵护国尽义。儿不护母?兵护国否?
@月槐古溪:首先,你得确定,你口中的好人是真好人,而不是被媒体和舆论塑造的好人。之前的证词说的很清楚,于欢是被控制绝望而拿刀子捅人,并非是因为母亲受到侮辱而想要救母心切。为什么隔了一段时间突然就变成护母心切了?坏人该死,但不是好人的人突然变成英雄是不是也说不过去?
@担当1234:记者总是想搞大事情博眼球,你们这些就天真的信了。。。 人家掏生殖器侮辱他老妈(生殖器打脸是造谣)的时候他不杀,他怂,像孙子一样不敢动,警察来了之后想跑(注意,这时候没人侮辱他老妈,没人侮辱他),没跑成就动刀伤人,这时候还是为母杀人?是为自己想跑而跑不成杀的人吧, 先去看判决书吧,,
@于佳琪是小花儿-:于欢的出发点是不是为了就母,只是怀疑于欢的动机,更何况没有下定论只是怀疑,谁都不是于欢,楼主的怀疑是有道理的,相反一些人咬定为了救母也是可笑。
@daybreak凌晨:这个世界从来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就像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支持轻判也佩服于的行为,但不支持无罪,勇敢站出来保护母亲值得称赞是条汉子,但更应该像个男人承担后果,如果一个国家的舆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那这个国家才是真正的没有希望可言。
@非主流大馨馨馨馨:微博上根本不敢说客观的话,更不敢说自己是学法律的,只看新闻很气愤,弄清楚前因后果才觉得法院定的故意伤害罪没有错,只是觉得刑罚过重,10年比较合理。网友不能只看侮辱行为,要债的行为不当但是并没有主观故意伤害,而他捅人也不是因为母亲受辱。就想说一句,难道舆论比法律还正义?
@酥麻辣姑大人:一审就是因为这样才认定是故意伤害的,法律其实并没有错,正常来说判决也没有错,但是,但是,这个并不一样,这里包含了太多的屈辱和绝望。所以只能说法官太怕出错了,审案子太过于格式化,少了点人情味,希望二审能认定正当防卫较为合理。被舆论带着节奏乱走的人你也大可不必放心上。
@比你女朋友好看:“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我今天失眠:在舆论一边倒的同情杀人者的时候,我们期待足以令人信服的正义理据,或者正义的修订!希望国家重视这件案子。
@阿佳夕:不应该纠结于双方曾经做过什么,更应该关注事件本身。警察的不作为应该怎么处理?非法拘谨,限制人身自由怎么处理?猥亵妇女怎么处理?在被非法拘谨的情况下反抗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法官的那些判词和事实有出入,是否有经过查证?大胆点猜测,审判过程中是否有人为影响?
@月槐古溪:高利贷违法他们为什么还要找高利贷借钱呢?这难道就是对的了?从他们去碰高利贷开始,基本就可以确定他们是接受了高利贷的极端讨债手法。政府不让借高利贷的时候没想起来政府,借了高利贷被打了想起来政府了,现在因为自己不恰当的决策被打了还要怪政府,这什么逻辑?
@可是我要走了啊–:于欢母亲借了四家高利贷吗?民间放贷不高于银行4倍就允许的吗?于欢是突然暴起从背后杀人吗?还是在打骂过程中杀的人?于欢母亲的欠债当了失信名单吗?这些搞得我很乱所以我还是不在说话了。
@-浪矢的解忧杂货店:放高利贷的是魔鬼,借高利贷的是傻子。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只希望能减轻于欢的刑罚。
@风静流–:这几年在微博上看各种热点事件,会发现舆论真是太容易被操控了,“沉默的螺旋”在微博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势弱者不敢发声,勇敢者和愚昧者都会被喷成狗。可激愤不一定是正义,反转也不一定是反转,网络时代的发声看似不需要代价,但每个人的立场都该谨慎。
@一斤五块::因为压力,因为关注度,关注度高 舆论压力大这种事儿你搁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结果,都会优先解决,也说明国内的机构成长空间非常大,虽然很多人会嘲讽的说报警不如微博管用,但是警察叔叔们一天多少案件,按正常程序自然是没有关注度高的解决快,想想真心没什么可嘲讽的。
@蕾力小米粉:事实是:舆论帮忙下破了很多大案、要案,请问这是为什么???
@达子香y::微博就是太能左右舆论!尤其对娱乐圈,芝麻点的小事都能被说的天花乱坠。但微博舆论的影响应该是喜忧参半的,包括像春节时爆发的丽江打人事件,生活中太多这样的事,我们无法左右正处在发展中的中国处事态度,但是最起码微博舆论的力量帮助一个个例来给政府施压,虽不能普及大众,但对一个人也是很好的。
@蕾力小米粉:现在这事不是警察关注不到的问题 ,而是很多证据事实表明是:明显的警察渎职,明显的司法不公,还好现在中央派人下来查了。
@是七七啊喂:警察来了无视不管,那只能靠自己了,自卫杀了人,警察又来了[攤手],警察有逃不掉的责任。
@芥末酱酱酱:操他大爷的!!这么明显的事儿,法律主持不了公道 还要法律做什么?警察连打架囚禁都不能管,纳税人凭什么养着你?!
@鳳火泪: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母亲受辱。当时无论是谁,面前有一把刀都会毫不犹豫刺向他们,不杀了他们无路可走。这种屈辱和绝望,透着文字扑面而来,何况是当事人。应该判于欢在极端环境下导致精神失常无罪释放。追究那些一个小时才“匆匆赶到”的警察。
@黛珮:还有一大加害者!——警察!
@爱你的笑–:不管这个母亲是好是坏,报警之后警察的不作为才是真正令人寒心的!!!
@糯米团at:警察的不作为在这其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凡他们能严肃制止无赖的贱为 后续事情都可能不会发生警察的不作为在这其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凡他们能严肃制止无赖的贱为 后续事情都可能不会发生。
@小小筱文:首先,我觉得这是道德问题,先不说法律法规。如果这则新闻属实,那个男的有拿性器官侮辱孩子的母亲,那我觉得我能理解孩子心里的愤怒,他拿刀杀了那个追债人我也觉得正常!但是不代表他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其次,我也觉得法院判决有问题,在法律法规面前过硬,不够人性!但是说实在的,社会就这样!
@姚姚姚姚姚努力:如果舆论可以改变这个青年的人生,那我也愿意站舆论,但也不希望这起个案让保护亲人成为杀人的理由。法律不外乎人情伦理,但也不能让花了上千年才走到今天的法律被舆论扭曲。法律的公平公正不能寄托在某一个或是某一批人身上,而是在每个人的监督和遵守下才能日趋完善。
@万小妞妞妞:突然感觉很悲哀,能保护我们的法律也帮不了我们这些没钱没权的百姓。
三、舆情总结
从当前各方舆情声量来看,“辱母案”网络舆情呈现多极分化,有理性的声音也有一些鼓动仇杀的言论。作为监管和裁判的山东政府、法院、检查院在舆情发生后却表现的不尽人意,官方对于时下爆炸性的舆论涨速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成为众矢之的。然而全民舆论汹涌澎湃,官方如何应对不仅是关系着“辱母案”的合理裁判,更牵动着国民舆情的热议走向,甚至是对官方舆情应对能力和政府声誉的一次挑战。
从舆情传播的角度来分析,主流媒体搜狐新闻、腾讯新闻、网易新闻、南方周末、和讯新闻、奇闻007等对“辱母案”进行了相关的报道,报道详细的描述了事件的细节和原委。在主流媒体的传播下,“辱母案”开始流入舆情市场。
紧接着新浪微博推出了话题#刺死辱母案追踪#,相关阅读量达到10.7万,各个网络大V参与到“辱母案”的舆情传播链中,其中带来较大影响力的有@思想聚焦:“刺死辱母案:我们这个社会,不应总是对坏人太好,对好人太坏。”带来9543次转发,7807次评论和31,105次点赞。@六六V:“我想不明白,辱母案中的被刀捅伤的人撞死学生逃逸赔20万,为何他要于欢家赔800万?两条命的差价从哪里来?”带来2119次转发,1615次评论和8949次点赞。两个网络大V对于“辱母案”的舆情传播推动力功不可没。
在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草根自媒体迅速崛起。不可否认,网络热点事件可能会因虚拟世界的发帖、跟帖以及激进的言论带来的狂热使得非理智的民意介入社会现实,从而对舆情的发展带来翻天覆地的改变。在“辱母案”舆情呈现出多极化趋势之后,官方应该适度的介入到舆情的传播中,对热门媒体和网络大V 言论中的疑点和难点进行相关解读,从而更好的引导主流舆论,使得舆论脱离无头苍蝇的状态,向理性化方向发展。
许多学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机制的直接诱因在于信息传播秩序失衡,主要表现为信源开放度不高、信道畅通度不够和信息的保真度不高。在“辱母案”舆情传播中形成的七大主流舆论涉及各方面:1、对于欢保护母亲的行为表示支持;2、认为于欢行为不该被舆论炒作为正义;3、对于案件裁定给予的希望;4、对于高利贷行业的争论;5、对于网络舆论具有超高影响力的看法;6、对涉事不作为民警的批判;7、对于道德与法律的讨论。网络舆情有正义之词,也有偏激言语。
网络舆情之所以容易出现偏激,很大程度上源自网民对于真相认识存在缺陷。因此,最大限度减少网络群体性事件带来负面效应的根本路径在于真正地实行官方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以官方信息传播替代人际和群体的信息传播。搭建媒体对话平台,实现官方与网民的有效话语沟通,从官方的角度看,既要坚持信息公开,满足并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同时也要避免官方独白式的话语。
最后回归案件的本身,这确实是一件难以用法律进行简单裁判的案件,舆论基于人类自身的情感,法律却是理性的产物。就像许多网友而言的:如果舆论可以改变这个青年的人生,那我也愿意站在舆论这一方,但同时我也不希望因为这起个案件让保护亲人成为杀人的理由。法律不外乎人情伦理,但也不能让花了上千年才走到今天的法律被舆论扭曲。法律的公平公正不能寄托在某一个或是某一批人身上,而是在每个人的监督和遵守下才能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