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舆情概括:
10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
其中包括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此外,对涉案的高俊芳等十四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二、舆情监测大数据
1.传播趋势
本次事件截至目前整体舆情处于持续上升状态,舆情在10月16日后开始相关媒体报道数量不断升高,在10月17日相关媒体报道信息数量超过1500篇,社会关注度高,舆情形势高涨。
2.新闻媒体TOP10
截至目前参与报道的新闻媒体TOP10包括搜狐网、新浪网、今日头条、百家号、凤凰网、腾讯网、人民网等多家有影响力的网站。其中,排在前三的是搜狐网、新浪网和今日头条,相关信息分别为167条、91条和63条。
3.总体传播媒介分布
乐思软件舆情监测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此次舆情监测媒体构成类型中,排在采集来源榜前三位的是新闻、微博和微信。新闻是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数据占比为34.08%,微博和微信分别占33.53%和18.00%。
4.热词词云
三、舆情热议
1.觉得应该继续深入整顿行业
@灵凌幺:不只是违规生产那么简单吧,如此巨额的疫苗,怎么卖向全国的?买通了多少层关系?病根未除,治标不治本
@东西之桥:不是还有一家公司呢哪
@猫先生-VITA:害了那么多娃也不能罚钱了事吧,刑事民事双管齐下严惩罪犯!
@骄傲的小小王子:罚款不是目的,不足以平民愤!国家的法律和机制,应该对那些性命攸关的产品进行严格管控,让那些违法犯罪分子不敢挑战国家的法律,因为他们要付的代价太大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公信力。
@比特币DOctor:各行各业都有那黑暗的空间。如果没有从根源上用法治去管理,这只是另一个制假的开始。
2.觉得罚的还不够
@金城之恋:要罚得她倾家荡产!
@笑着结束可加速我死心:是不是罚的轻了点。
@山和溪:没有刑事责任吗?
@J0dyJ0estar:最后一句的刑事责任我希望能做到
@我是你的小耳朵呀:更多的是想看到国家对他们的法律处罚
四、舆情应对建议
团体:
1.需及时发现网上相关负面舆情,收集分析,准确把握事件的发展趋势(建议使用舆情监测系统监测,如: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
2.在事件刚开始发生时主动快速查清事实、了解真相,并组织人员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3.需及时网络上发布相关消息公布事件真相,及时处理事件并信息透明化。
个人:
1.要有冷静客观的判断,积极参与讨论。
2.关注事件最新进展,多从不同角度思考,能提出自己个人的观点。
五、舆情分析
依法从严顶格处罚
本次行政处罚中,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行为作出顶格处罚:没收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8.9亿多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共计72.1亿元,两项合计91亿元;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撤销其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于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李江认为,这一处罚决定是综合考虑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行为而作出的顶格处罚。严肃查处这一个案,既能在药品安全领域产生警示作用,同时也彰显了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健康的决心。
(摘自新华网,新华社记者赵文君)
因问题疫苗致死者每人一次性赔偿65万元
不同的损害程度对应的赔偿金额也有所不同。《公告》规定,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对于申请损害认定的,原接种点接收受种者的身份证明、接种记录和相关病历资料等,并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专家组,负责损害认定,出具认定结果,并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赔偿申请人取得认定结果后,可选择向中国人寿全国各客户服务中心提出损害赔偿申请。《公告》规定,中国人寿每年须将赔偿金使用情况报告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药监局和银保监会。
(摘自人民网,张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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