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发布消息称,2019年9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现代金融株式会社和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对3家企业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反垄断局于2019年5月20日对北汽、现代金融和现代汽车设立合营企业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18年12月29日,北汽、现代金融及现代中国签署《合资协议》,在天津新设北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现租赁)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北汽持股50%,现代金融持股40%,现代汽车持股10%,三方共同控制合营企业。2019年1月29号,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本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北汽、现代金融和现代汽车设立并共同控制合营企业北现租赁,属于《反垄断法》第20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其营业额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3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2019年1月29日,合营企业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此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指出,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反垄断局就北汽、现代金融和现代汽车设立合营企业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本机关根据《反垄断法》第48条、第49条和《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分别对北汽、现代金融和现代汽车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中新经纬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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