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对采购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和供货方(中小企业)分别有哪些变化:

一、对采购方

明确支付期限‌:采购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需在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避免因拖延支付对中小企业造成资金压力。

规范合同条款‌:采购方不得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支付条件,或按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款项,确保中小企业及时获得应付款项。

争议处理义务‌:在交易存在部分争议的情况下,采购方需对无争议部分履行及时付款义务,避免因争议影响中小企业正常运营。

加强监管与处罚‌:采购方若拖欠款项,将面临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督办通报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可能在财政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受到限制‌。

二、对供货方(中小企业)

保障资金流动性‌:明确的支付期限和规范合同条款有助于中小企业更快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提升经营稳定性。

降低交易风险‌:采购方不得设置不合理支付条件,中小企业可避免因第三方付款问题导致的资金链断裂风险。

争议处理权益‌:在交易存在部分争议时,中小企业可要求采购方对无争议部分及时付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诉与维权渠道‌:中小企业可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拖欠款项行为进行有效追责。

此次修订通过强化采购方责任、保障中小企业权益,旨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现状情况

有关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中的合同金额和占比情况,近几年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如下:

以上数据摘自国家统计局部门决算(2021年)(2022年)(2023年)

其中政府支出总额和中小企业变化,包括:

1、政府支出总额变化:2022年相较于2021年有所增加;但2023年下降明显,为三年中最低。

2、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变化‌:2022年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相比2021年有一定幅度增加,为35,059万元,占了支出总额的73.1%。然而,在2023年出现了显著下降,仅为10,908.2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5.2%。合同金额、占比情况相比2022年都有明显下降,不足2022年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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