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宣传工作中要善于把握政法舆论的传播规律
发布时间:2013-07-31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暨长安杂志创刊2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实情决定舆情”,“要研究把握舆情生成规律”,“要研究把握舆情应对规律”。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全面到来,又值社会转型期,政法舆论已经成为当前传播最迅猛、情势最复杂、利益最交错的舆论类型。这就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在认真研究、充分了解政法舆情生成规律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对策、有效引导,在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的同时促进司法的进步。

  当前,政法舆论在传播上的一大突出特点就是速度快、范围广。涉法涉诉事件历来都是新闻传播追逐的热点领域,新媒体技术的大量运用更是将这一特点展现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此外,政法舆情往往表现为各方意见十分对立,呈现出冲突异常激烈的舆论场。法治是社会公平的底线,围绕于此展开的舆论交锋必然是犬牙交错针锋相对。再次,政法舆论容易出现导向偏差。由于牵涉的利益较为复杂,政法舆论在传播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以偏概全、以点概面甚至受人操控的情况。最后,政法舆论的来源表现得散乱无序。在新媒体时代人人持有麦克风,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相对于法治尤其是司法来说,很多这样的声音显得缺乏理性和严谨。

  基于上述特点,就要求各级政法机关深入研究现代新闻传播和政法工作规律,善于把握政法舆论的传播规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舆论效果的统一。

  各级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按程序履行职责。这是把握和应对政法舆论的根本所在,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用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就无惧于各类政法舆论的此起彼伏。

  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化执法公开,实行阳光司法,以正确的方式传播真实的声音。谣言止于公开、互信缘于透明,很多时候,在热点政法事件中之所以各类舆论良莠不齐,正是因为缺乏真实权威的声音。对此:一方面,面对热点事件,应该在重事实讲证据的基础上主动发声、积极回应;另一方面,选取适当的时机,对一些政法舆论多发的敏感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发布。

  各级政法机关要重视新闻传播规律,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互动。政法舆论本质上属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分,各级政法机关要避免闭门造车,要与新闻战线特别是新媒体传播机构形成广泛的互动协作机制,尤其在对司法个案进行报道时,更应该与媒体进行深入沟通,主动回应积极配合同时又强调按照司法规律办事,让个案报道取得多方共赢的效果。

  善于把握政法舆论的传播规律,是新媒体时代对于各级政法机关提出的现实要求、迫切要求,我们应该不断寻找司法与舆论的最佳契合点实现共同的价值追求,这也是追求法治不断进步的题中应有之意。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