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搭建平台,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3-07-31

近年来,广东省珠海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搭建平台、构建机制、完善制度,进一步畅通网民监督和诉求反映渠道,加强与网民的沟通交流,强化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积极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关切,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搭建三个平台,提供快捷便利的监督和诉求反映渠道
  
  2012年2月,珠海市纪委、监察局在纪委门户网站相继为“两代表一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开通了网络监督直通车,承诺“您有意见,我们倾听;您有线索,我们核实;您有证据,我们查办”,让市“两代表一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轻点鼠标就可以举报全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和部门及行业的不正之风,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013年1月,他们又依托珠海新闻网建立珠海市民监督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12年以来,三个平台共受理各类线索举报270多宗,40%举报属实并得到查处;问题建议1200多条;受理群众诉求400多个,100%进行回复,75%予以解决。

  构建三项机制,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建立领导在线交流机制。出台《珠海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在线交流意见》,在珠海市委网、珠海新闻网、珠海清风网开设“领导直播间”栏目,每月安排一名委局领导与网民在线交流。在线交流结束后,对所有网友的问题进行分类,责成相关部门处理,由市纪委、监察局在网上进行回复。今年以来,已有6名委局领导做客“领导直播间”,共收到网友留言及提问2393条,在线回答网友提问74个,后续归纳回答提问近500个。

  建立“一月一主题”新闻发布机制。针对群众关心的反腐倡廉问题,实行“一月一主题”新闻发布制度。2012年以来,分别就成立预防腐败局、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情通报等进行了10多次新闻发布活动。

  建立网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调查、谁答复”的原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署实名的举报,实行“必核、必查、必复”;对匿名的举报,实行“选核、选查、选复”。制定《关于对媒体曝光问题的督办和问责办法》,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将有关诉求举报转送相关部门督办,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反馈报告。2012年,对网络媒体曝光的政府部门咨询投诉电话难畅通、湾仔市场改造等30多个问题进行专项督办,处理不作为公职人员12人,6个单位被亮红灯。

  完善三项制度,提高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能力
  
  完善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制度。在市纪委宣教室设立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各区纪委、监察局设网络舆情信息监督员,及时收集、筛选、甄别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政风行风问题和有关民生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建立网络舆情周报告和重要信息、重大事件即时报告制度,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参考和依据。去年,先后就“毕业四年26岁女拟任副局长”、“国企高管一顿晚餐洋酒六七万元”等50多个重大舆情及时收集研判,向省上报各种舆情80多篇。

  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处理机制。成立由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网络舆情处理工作制度》,拟订行动预案,凡涉及该市的热点网络舆情,采取直通车式的请示报告制度,4小时内要作出反应、表明态度,24小时内须查明情况是否属实,发布准确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发声,避免事件进一步发酵。

  建立网络舆情协同处置制度。建立与市委、市政府、宣传、公检法司和各区纪委、纪检组联动处置机制,每月组织新闻媒体、本地主要网站召开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联席会议,研判近期网络曝光的涉腐舆情和反腐倡廉宣传要点,分析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和可能走向,提前做好相关网络舆情预案。今年2月初,网上曝光“房爷”赵海滨(原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有两个身份证,其中在珠海有登记“赵勇”名字的身份证。市公安局接到市纪委的督查指令后,迅速查明“赵勇”身份证已于2012年10月注销并网上回应,消除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