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和真相应是一切舆论监督的底线
发布时间:2013-09-07

网络舆情监测

近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秦火火”、 “立二拆四”、周禄宝和傅学胜等网络名人相继因涉造谣传谣、敲诈勒索被刑拘。根据媒体披露的情况,这些人网络造谣传谣的背后,要么是为了积累网络人气、成为网络名人后借机牟利,如秦火火、周禄宝等;要么是因个人目的没有达到,歪曲事实、制造谣言泄愤、搞臭对方,如傅学胜之流。

此次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有助于净化网络舆论环境,重塑信息传播的健康秩序,将网络言论自由纳入法治轨道,使每位网民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忘法律责任;当然,网络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个新领域,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在操作层面,要警惕以传播正能量之名庇护社会不公不正,要防止因打击网络谣言而扼杀舆论监督。

应该说,互联网是个好东西。由于互联网是一个公共论坛,不同思想和观点的人可以在这里直抒己见,相互交流。这不仅扩大了社会舆论参与的主体,也增强了舆论监督的有效性。近年,网络媒体所显示的强大舆论监督效果得到了充分而有效的体现。网络监督已经不可阻挡,因为它符合社会潮流和趋势,是“现代社会民主化发展进程的必然”。

在现代社会中,大众传媒已经成为我们了解世界、联系世界的重要途径,成为我们现实生活环境的一部分。然而,大众阅听到的“事实”,往往不是现实的完全真实写照。德国传播学者伊丽莎白·诺埃勒-诺依曼曾指出,舆论的形成不一定是社会公众“理性讨论”的结果,而是“意见环境”的压力作用于人们惧怕孤立的心理,强制人们对“优势意见”采取趋同行动这一非合理过程的产物。

从舆情研究的角度看,如果把网络事件(无论真假)比作“种子”,那么“种子”能够迅速生根发芽、枝繁叶茂,肯定得益于其肥沃的土壤或适宜的气候。从近几年来各类媒体所评选出的我国“十大负面新闻”来看,官员腐败、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医疗保障、非法拆迁和教育不公等一直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上述领域的问题,往往成为一些公共危机事件的导火线,与上述领域相关的“官员”尤其容易成为网络舆论的主角。

在这次公安部集中打击行动之前,网络舆论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不顾客观事实、恶意炒作的情况。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迎合公众对某些社会问题普遍不满的集体情绪,不仅仅是一些以“意见领袖”自居的网络名人,甚至包括若干过去以严肃严谨示人的平面媒体,也经常不经调查、罔顾事实地跟风炒作。即使像罗援将军这样的媒体宠儿,面对秦火火“罗援是79年越战逃兵”的谣言,也痛感在网络舆论狂潮面前“有口难辩”的无奈。无怪乎,秦火火被捕,罗援欢呼“大快人心,大顺民意”!

然而,并非所有网络事件的无辜主角都像罗援先生那么幸运。他们或因一言不慎,让媒体捕捉到了炒作空间导致黯然去职,如前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或因遭遇恶意爆料,在一时真相尚未查明、舆论压力巨大的背景下,为了顾全大局、自证清白而急流勇退,像中国教科院院长袁振国;或因所谓的“不良社会影响”而被免职,尽管真相与炒作内容截然不同,如江苏泰州某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张爱华。

铁道部原新闻发言人王勇平恐怕是被网络舆论监督误伤最重的官员之一。笔者曾经反复研究过2012年7月24日王主持的那场新闻发布会的录像资料。深夜的时间、嘈杂的地点、不完整的二手信息,其实已经决定了刚下飞机就被快速推上“火线”的王勇平的命运。在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并未对“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和“我反正信了”等语句表示质疑。但随着网络的同步传播,这两句话很快成为不负责任、掩盖真相的负面“名言”,王本人也随即成为公众讨伐对象,进而难逃被免职的“规律”。

今年7月15日,一自称“凤凰牌蒸锅”的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带老婆公款出国旅游上赌船,10天行程仅10小时用于公务”,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和炒作。该事件最终以袁振国主动辞职告一段落。不过事实真相却与网贴内容大相径庭。中国教科院网站2012年1月20日对于2011年12月3-12日的这次出访的报道以及事后教育部纪委的调查均已表明,10天行程仅10小时用于公务的说法与事实完全不符,袁振国妻子的出国费用与教科院完全无关。这一事件的背景是,袁主导的教科院改革损害了部分人的利益,致使他们在某停车场“捡到”两年前的“出国行程单”,并罔顾事实,以泄私愤。

比“袁振国事件”影响更大的则是今年4月份一则始于网络帖子的新闻:“泰州官员豪华宴请遭群众围堵,官员下跪求饶”。该新闻以病毒蔓延方式快速扩散,当事官员很快被免职。但事后泰州纪委的调查表明,当晚的宴请为园区管委会招待前来考察洽谈的客商,人均消费275.1元,与网贴所言“高档白酒、香烟以及价格不菲的刀鱼、河豚等菜肴堆满餐桌”显然不符,有些照片系有心人士摆拍;“下跪照”实为张爱华劝解现场群众疏散时,被人从后面踢倒所致;围堵原因是一名为东联化工的污染项目“将要落户当地”引发群众不满。

以上所举几例网络事件对当事人的“误伤”,发人深省。以官员为主角的贴子,以照片、视频为证据的爆料,往往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家喻户晓”,为何?上级部门的调查虽然证明针对当事官员的爆料并非事实,或者相关调查还未来得及展开,他们就匆匆被免职或辞职,为何?网络舆论监督是也,非也?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以理性精神去看待和分析。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不当,不但会给相关当事人造成伤害,还会损及媒体的公信力和舆论监督功能的正常发挥。

笔者认为,净化网络舆论环境、营造良好舆论秩序,总体指导思想应是“宜疏不宜堵”。古人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作为执政党和执政者,必须审时度势,通过标本兼治,因势利导,从以下方面多管齐下,才能使各类媒体发挥蓄积社会正能量、凝聚人心的积极作用。

首先,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以党风带政风,进而促使全社会风气的好转。执政党必须高度重视公众的诉求,正视公众普遍不满的社会领域和社会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这样才能正本清源,消除社会不满的土壤和温床,优化社会大气候。社会“风正”才能让人民群众“气顺”。我们切不可本末倒置,对公众诉求漠然处之,却对打击舆论监督不遗余力。

其次,要以事实和真相为准绳,客观公平对待网络事件的当事人。网络舆论监督是现代文明的体现,是公民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但是,网络谣言不是舆论监督,网络爆料未必是证据真相,网络民意不等于真正的民意。

对于网络事件,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公布事实真相,努力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掌握信息公开主动权、占领舆论制高点,使谣言止于信息公开;另一方面,对于网络爆料的主角,无论其身份如何,有关部门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是非曲直功过,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的组织程序,该处罚处罚、该保护保护,不能被网络谣言所绑架,一味屈服于建构于谎言之上的所谓“社会不良影响”。

我们不能再让王勇平这样的一言不慎者、袁振国这样的改革者和张爱华这样的无端受害者蒙受冤屈。否则,既不利于我国改革事业的进一步推进,也无助于健康舆论监督环境的构建。当从政者人人自危,谨小慎微行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绝不是国家和人民的福音!

最后,对出于不可告人目的,造谣、传谣的个人和媒体进行严厉打击。不久前,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办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上达成的共识——“七条底线”,是网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力量的基本保证。对于突破底线,不顾事实真相的作奸犯科者,我们决不能听之任之,使其逍遥法外。对于以提高发行量或提升个人知名度为目的,明知是不实网络谣言,却热衷跟进、推波助澜炒作的失职媒体和失操记者,是否也要进行约束或整治?谁来监督媒体,这是每一个关注舆论监督的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我们的媒体和记者绝不能成为个别用心不良者“网络大字报”的载体和工具。当然,与此同时,作为政府官员也不能因为媒体报道稍有出入,就祭起“诽谤”大旗,逃避舆论监督。

打击网络谣言与确保网络言论自由、实现理性舆论监督如何取得平衡,既考验着当局者的智慧,也关系到以国富民强、民主法治为主要目标的中国梦能否实现。事实和真相应是一切舆论监督的底线。

(作者系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传播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