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考生家长教育厅门前集体下跪讨说法
2014年7月31日,辽宁省沈阳市,由于近一周来在辽宁省各部门奔走上访无果,报考沈阳音乐学院的四十余名学生家长代表今天选择在辽宁省教育厅门前集体下跪,以祈求辽宁省教育厅出面给予说法。
据媒体报道,2014年高考有近二百名考生通过沈阳音乐学院专业课与文化课分数线,却最终被省教育厅告知无法被录取,原因是并没有给沈音相应数量的招生指标。而家长们则表示,辽宁省教育厅所谓下发的通知并没有及时告知沈阳音乐学院以及考生和家长,严重耽误考生的正常报考,现造成报考沈音的近二百名通过分数线的考生无法被录取,也无法报考其他院校,无处可去。
因长时间在高温外下跪,有家长甚至当场晕倒,被120急救车紧急送走。
8月1日,辽宁省教育厅对此作出通报,称是由于沈阳音乐学院违规招生,擅自调整“省内外招生计划”,违反了有关规定。但辽宁省教育厅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只表示要求学校妥善解决此事,并将对学校的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
8月4日,又有部分家长在教育厅门口集体下跪,并联合百名家长发布了公开信。
8月5日,辽宁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沈音事件进行第二次通报。表示,沈阳音乐学院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违规承诺录取,在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上标注“计划名额之内”的行为违规,但证书有效;“计划名额之内”的长条章不是学校公章,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学校的私下承诺;并表示省教育厅没有缩减过沈音的招生计划;沈音可以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
通报会上,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在“通报稿”中,指出了沈阳音乐学院的种种违规之处,也指出了媒体报道的若干错误,还指出了家长联名信中的若干不当说法。但社会关心的怎样解决这个事件造成的学生无法上学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社会热议
高校“有病”岂能让考生“吃药”
为了吸引生源,便给考生发“预录取通知书”,向考生提前承诺录取,过去高校的这种招生行为,已经被教育部和辽宁教育厅定性为“违规”,并明令禁止。禁令之下,沈阳音乐学院仍然顶风违规,给一些考生“录取约定”,表明其招生方式“有病”。既然是高校“有病”,当地教育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一方面,应对沈阳音乐学院的违规招生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一方面,对受害考生进行合理安置,保证他们有高校可上。
然而,辽宁教育厅的处置方式简单粗暴,仅宣布沈阳音乐学院的“录取约定”无效,责成学校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却对受害考生毫无补救措施。殊不知,这些考生可能会因此无高校可读,他们和家长受伤的心如何能够得到安抚?再者,辽宁教育厅的这种处置方式,等于是高校违规,却让考生担责;即高校“有病”,却让考生“吃药”。这既不合理,也不公平。(烟台晚报)
监管岂能无责一身轻
一者,对于加盖“计划名额之内”的落榜考生,沈阳音乐学院坦承是“犯了经验主义错误”。如果是一次两次行为,何来“经验”可言?可是,白纸黑字的累年违规,眼皮子底下的教育主管部门,何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直到今日东窗事发,可以摊手耸肩地将责任都推给操作学校吗?二者,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除了违规承诺录取外,沈阳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还存在多处漏洞,譬如设置男女生录取比例等。对此,主管单位也要坚持不诉不究的消极处理姿态?三者,家长们表示,辽宁省教育厅所谓下发的通知并没有及时告知沈阳音乐学院以及考生和家长,严重耽误考生的正常报考。这个说法究竟是真是假,总不能靠装糊涂来敷衍了事。
谁的责任,谁就应该想办法收拾烂摊子。很显然,种种迹象表明,“沈音事件”里,监管并非无责一身轻。(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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