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舆情概述
8月30日,网友@苍天有眼哦”在广东英德当地网络论坛发帖,称当地城南派出所3名辅警敲诈勒索一外地女子,并附上该女子与其中谢姓辅警的微信聊天截图。截图中微信号为“xiexiongying008”的人(谢某),主动向头像为一女子的微信用户报信称,“今晚先不要做了,清远市公安局来人了。”
根据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苍天有眼哦的举报,可知大概的情况如下:某日,谢某等3人穿着制服,拿着手铐到一女子居住地将其抓走,随后,3人强行与该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在交纳1500元后,该女子被释放。谢某在微信上表示,“如果把你抓到领导那,你应该清楚用1500元能否解决问题?”谢某告诫该女子,“你不想想,自己做生意,出点小钱是难免的。”
被释放后,该女子离开英德,但谢某却加了她的微信。在两人的微信对话中,该女子表示上次被吓倒,以后没做(小姐)了,让谢某不要给她发信息、打电话。谢某带着恳求的语气表示,“要我怎么做,你才肯回来(英德)”。谢某还向该女子承诺,如果她以后每天给他们3人各100元,可以保证她(做小姐)的安全。谢某还进一步提出,“我去找你,免费就可以了,”并多次强调,“真的没事的,”“我敢保证。”面对该女子不太相信的情形,谢某主动打开视频与其聊天。视频显示,谢某当时在某派出所。
二.舆情热度
@苍天有眼哦的举报贴一经发出,迅速引起当地网友的关注,网帖数十万人次点击。之后不少媒体和论坛都对此事进行关注和报道,在微博等社交媒体上成为网友热议事件。事件舆情热度较高。
数据来源:乐思舆情监测系统
三.官方回应
8月31日,认证为“英德市公安局”的@英德市公安局在英德当地网络论坛对事件进行回应称:“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纪委、治安、刑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案组。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依法传唤相关涉案人员,案件正在侦办中。”
随后,认证为“英德市委市政府”的账号在上述论坛回复称,“感谢各位网友对此事的关心,我们会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处理,并进行重点跟踪。”
8月31日,@苍天有眼哦继续发帖,称纪委找到谢某,谢某否认见过那女子,称有人污蔑他。
8月31日晚10时许,@英德市公安局补充回应称,“经公安局机关初步审查,我局已将谢某、徐某、范某3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9月1日,英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南方农村报电访中表示,涉事3人都是辅警,网上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不便在电话中透露。
四.网友观点
无耻!就是穿着制服的流氓。
@vast0054400:穿着制服的流氓。
@没心没肺的我不懂爱:太无耻了,这,真特么太无耻了,我呸!
@白沙烟86:和过去旧社会的流氓地痞有区别吗?
执法者自身却违法犯罪太讽刺!
@陈年窖藏:发生这样的事情,从中看到用人单位的素质,居然招聘使用这些垃圾一样的人渣来当辅警,用来帮助公安队伍维护治安,真是讽刺至极!
@卧虫sir:违法不可怕,只怕违法的人是执法者。
@用户r57vzc73jf:执法犯法.罪加一等!
辅警招聘没好关,追究责任!
@手机用户:公安局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渣!可能不是一两次了,这么大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渣在公安局呢??怎么审核的,收好处费了?
@幽域之民:是谁把这些流氓无赖收进执法队伍的?派出所领导甚至当地公安局领导都该被问责!
@手机用户:辅警人员的聘用也要把好关,否则有损于公安在人民心中的信任。
希望严查,从严治警。
@鼓浪屿的蘑菇:这就是知法犯法!!希望有关部门严查并公布处罚结果.不要打击报复检举人哦。
@好好运的东:再不再从严治警就真是烂掉。
@手机用户:这种人要严惩!
不专业的“临时工”存在意义为何?
@CyrusLeigh:真奇葩,国家法律就让一些临时工来实施。要么多招些正式的,要么都改成聘用制。
@笨老逗:郁闷为什么要有辅警呢?真的警察忙不过来啦?还是社会治安不好呢?
@手机用户:取消辅警,辅警是警察中的灰色地带,很多警察不能干不想干的事都由辅警干,出了事也都推给他们,还违反同工不同筹的原则。
五.点评
对于民众而言,几乎无从分辨正式警察与辅警,辅警违法犯罪,同样增加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而且,在公安机关内部,辅警通常是跟着正式警察执行公务,行使职权。辅警滥用权力,同样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损害国家权力的权威。
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合同制、聘用制人员等”,同样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处。可以说,在这次事件中,涉事辅警的行为涉嫌强奸罪、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最后如何定性,还得相关部门进一步侦查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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