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孕妇赴港遭遣返事件舆情分析
发布时间:2014-09-25

 

一.事件舆情发展脉络

 

9月20日

 

怀孕30周的@如许姑娘连发数条微博,称自己打算赴港散心,却被香港入境处粗暴遣返。

 

而后事件迅速发酵,舆情升温,引发网友激烈争论,网友观点主要有两种:一是认为香港政府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二是认为@如许姑娘以赴港购物散心之名掩产子之实。

 

9月21日

 

@如许姑娘针对网友的质疑发布了第一篇微博作为回应,博文除了描述事件经过之外,还提出2点疑问:

 

1.香港海关拒绝入境的理由是否合理?

 

香港海关人员遣返她时只是口头表示“除非有非办不可的事由,一般不予放行(内地)28周以上的孕妇”,录入入境系统的理由是“安检时的健康原因拒绝入境”,她下次到港需要先到入境处解释这次被拒绝入境的原因。

 

她在海关出示了往返机票和酒店付款订单、医院B超单,和北京私立医院的产检分娩合同以及北京月子中心的合同,认为已足够证明来港目的并非分娩,并且表示如果需要其他材料她也随时能够提供,但仍被无视。

 

@如许姑娘认为这不仅是不敢写在明面上的“潜规则”,还是香港海关对内地孕妇明目张胆的歧视和有罪推定。同时,香港海关并非遣返所有孕妇,而只是针对内地孕妇,这是否合理?

 

2.被拒绝入境后,香港海关是否有权力将其羁押返回?

 

@如许姑娘认为自己并没有任何不良行为,更没有触犯任何法律,香港海关本可下达《拒予入境通知书》后将其释放,所以只要不入境香港,其理应可以在海关外自由停留。而香港海关却以羁押犯人的标准扣留其港澳通行证,并强行送其上机,直到北京边检才得以恢复自由,@如许姑娘质疑这当中的合法性。

 

博文内容却又让一些网友产生两个疑问,一是认为既然@如许姑娘带齐了证明,就说明知道香港有怀孕后期孕妇不得入港的规定,为何还要去?二是认为@如许姑娘如果只是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为何会带齐这些繁琐的证明呢?

 

9月23日

 

@如许姑娘针对网友的疑问发布第二篇博文进行回应,@如许姑娘表示自己了解香港禁止“双非”孕妇在港分娩,为了避嫌,也为了应付路上的不测,才带上了所有能证明自己医疗情况的资料。另外,@如许姑娘认为,香港入境处对于内地孕妇赴港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怀孕后期的内地孕妇必须同时出示由香港的医院(而非个别医生)签发的预约入院分娩服务确认书;假如目的并非来港分娩,她们必须提供足够证明。”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怀孕后期的内地孕妇都不得入港,只要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自己并非是来港分娩也可赴港,而自己提供了证明,却被无视。

 

最后@如许姑娘表示,“对于那些曝光我隐私恶意罗织所谓‘罪名’的网友:我和我先生户籍在哪儿有什么样的旅行经历生活水准无需向你们证明,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过好自己的生活,尊重别人应有的权利和自由,不要妄自评判和恶意揣测。因为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对方永远无法自证清白。香港政府也一样。”

 

鉴于自己在香港入境处所受到的不公待遇,@如许姑娘并提出两点诉求:

 

1.入境处必须承诺并确保针对孕妇的政策一视同仁。如不能确保而认为必须特别指定,也请在入境处官网公告。

 

2.针对香港柯警官两次粗暴拒绝其先生上洗手间一事,认为香港入境处必须向其和其先生公开道歉。

 

二.香港入境处回应

 

9月23日,香港入境处对事件进行答复,称“怀孕28周或以上的内地孕妇,入港需出示由香港医院发出的预约分娩确认书,否则可能被拒绝入境,并即时遣返。”

 

三.网友观点

 

孕妇怀孕后期赴港确实不合适

 

@花川: …不知道这有什么好争议的。港方没有无礼该孕妇,人家按规矩办事。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矩,就是被以前的大陆的孕妇们的所做所为给逼出来的。该孕妇应该考虑到,你自己可能是【正常】入境,单纯的旅游,但你的背景人群早已把信用滥用了,人家没法再相信你【个人】了。

 

@玖雨Charlotte:就算你真是去旅游,去之前不了解规定惹出这幺蛾子也是活该。还有吐槽规定的人歇歇吧,要不是前几年内地人去香港生孩子的太多,哪儿会有这么个破规定?自己把信用值刷没了怪不了别人。

 

理解香港入境处的做法

 

@祈禱有天的快樂:淡定啦,我前年和女儿去香港入境,没有怀都被当成孕妇来检查,香港也着实被内地赴港生搞怕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草木皆兵啦。

 

@金采贤:孕妇不给随意入海关这完全可以理解呀!怀孕那么多天不给做飞机更可以理解,po主你就消停吧,别挺着大肚子在外面晃,要是出了什么事情谁负责,再说了对事不对人,别整天怀疑别人处处针对你,你还没那么珍贵。

 

香港入境处做法理由充分但执行手段欠妥

 

@湮瑶:去旅游本身没问题,可是怀孕都七个月了,这个时候坐飞机旅游是有危险的,香港警方这么做理由很充分,也许执行手段欠妥,但我觉得原则上是正确的。

 

@低调Judy:30周的孕妇在知道相关规定的确不该去香港,不过既然被遣返了,她先生要求上厕所被拒的待遇确实是港方没有人情味了。

 

理解@如许姑娘的感受

 

@桔子树小窝:香港法律规定,“ 假如(孕妇)目的並非來港分娩,她們必須提供足夠證明。”所以现在的情况是,她自觉已经带齐了相关证明,但港府认为还不足够。是港府要立牌坊,不肯说死28周以上就是不能去,让这位孕妇栽了这个坑。

 

@ringdaring戒么猛:我觉得她并未有对被拒入境有什么大反应,而且还自我安慰式的调侃了一下。让她觉得不平应该是港方无理的羁押遣返。都没有入境,怎么有遣返一说呢?既然都拒绝别人入境了,又哪有权利限制人身自由呢。本来这位中产阶级准妈妈也没有怎么当回事,是大部分网友妄自猜测,她才真的生气了。理解孕妇的心血来潮。

 

希望该孕妇还是在家好好养胎,不然得不偿失

 

@话唠蛮子:你在怀孕期间,你想去香港旅游,那你有没有考虑考虑自己的孩子,孩子在你的肚子里有没有危险。你既然怀孕了,就应该在家里好好的安胎,不要多走动,这样对身体不好。

 

@躲在深海里的一朵云:怀孕都30周了还到处乱跑,尤其准备了这么多的证件还选择去香港,的确很容易让人往歪处想。既然已经被遣返了,就老老实实在北京待产吧,再为这件事生气伤到肚子里的孩子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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