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舆情解析
发布时间:2014-11-05



【摘要】10月30日,来自《法制晚报》关于“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的报道在网上引起舆论强烈反响。据乐思舆情监测系统数据统计,从10月30日至11月3日止,该案媒体报道318篇,微博评议1984条。新闻媒体的报道引来大量网友对对该案的关注和热议,内蒙古冤杀案舆情热度在缓慢升温。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舆情解析
 

一、内蒙古冤杀案发展脉络梳理

 

1996年4月,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不想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便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2005年被媒体誉为“杀人恶魔”的内蒙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在公安部督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拉网追捕下落网。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10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4.9”女尸案,而这个案件正是当年认定呼格吉勒图为凶手、并且已经对其执行死刑9年的案件!

 

随着2005年赵志红的落网,呼格吉勒图冤杀案震惊全国,一时间有关“内蒙古冤杀案”的议论引爆网络,然而在众多因素的干扰下,该案并未重启重审程序,舆论关注也随之告一段落,呼格吉勒图父母随后走上常年上访之路。直到2014年10月30日,《法制晚报》的一篇报道再次把该案拉回到公众视野,舆论的浪尖。

 

2014年10月30日《法制晚报》报道称:从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和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等多个信源处得知,轰动全国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被以“故意杀人罪”枪决18年后,当年的“杀人犯”呼格吉勒图面临无罪判决的可能。该消息报道后立即引来其他媒体门户的关注和转载,当天新浪网、大庆网、中国警察网、腾讯等众多媒体进行了转载报道,再次拉开该案网络舆情发酵的序幕。

 

然而,面对舆论热火朝天的议论,官方对该事件的回应则异常沉寂,而官方的沉默使得案件进展实情总处在“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这也加速了舆论对该案进展的各种猜测,甚至不少媒体以《内蒙古18年前冤杀案重审背后:有势力阻止翻案》、《内蒙古冤案将重审 18岁少年被冤杀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内蒙古冤杀案重审背后:有力量使案件久拖不决》等为题对该案走向加以猜测。媒体的这些猜测性报道对舆论引导造成极大的负面引导作用,网友各种吐槽、谴责、怒斥声充满网络。

 

二、内蒙古冤杀案舆情态势分析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舆情解析

图一 内蒙古冤杀案新闻报道走势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舆情解析

图二 内蒙古冤杀案媒体关注度

 

分析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内蒙古冤杀案”监测专题数据可知,截至11月3日,媒体关于该案的报道达318篇,关注热点出现较大起伏。30日《法制晚报》报道“内蒙古冤杀案”后,立即引起其他媒体的关注和转载,当天新闻量达56篇,次日该事件媒体关注再次升高,新闻量达139篇。随后因为双休日的到来,媒体关注度有所冷却,两天新闻报道只有15篇,周一,该案媒体关注再次回升,一天新闻报道量为108篇。从案件媒体关注度来看,网易是该案关注度最高的媒体,截至目前,有关“内蒙古冤杀案”的暴打达39篇,其次是新浪、中国网、人民网等。而从整个案件舆情发展走向来看,该案件舆情尚处在舆情发展初期,舆情热点较少,传播范围较窄,是舆情危机引导和处置的最佳时机,值得当地官方的注意。

 

三、内蒙古冤杀案网友评论观点解构

 

              来源:网易新闻

              时间:2014年11月3日

              标题:内蒙古18年前冤杀案重审背后:有势力阻止翻案

              网址:http://news.163.com/14/1103/01/AA3CBPCQ00014AED.html

              数据量:新闻网友评论7844条

              工具: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乐思信息采集系统

 

1. 呼吁还冤者清白,严惩冤案制造者成民意主流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舆情解析
 

2. 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地区网友对该案关注度最高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舆情解析
 

四、内蒙古冤杀案舆情短评

 

冤假错案曝出直接挑战着公众对公检法公正性的信心,对政法队伍形象和公信力建设具有深远的负面影响。10月30日,曾经轰动全国的“内蒙古冤杀案”即将重审的消息报道后,把沉寂多年的该案再次推到舆论风口。18年的冤情、9年的等待,面对熙熙攘攘的舆论热议,面对网友“洗刷冤情,严惩冤情制造者”的高呼,官方应对显然有点过于沉默,这种沉默不论是因为何种原因,其带来的负面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有势力阻止翻案? 谁该为冤杀的18岁少年负责?18岁少年被冤杀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为何一等就是9年?官方声音沉默下的媒体此种赤裸裸的反问对舆论的负面引导是明显的。这一点上,需要公检法部门能就强化公检法监督制约、从机制上反思防范冤假错案,及时进行“合纵连横”式的舆情联席磋商研判,并将举一反三的改进、问责举措公之于众,以引导舆论关注“知错就改”的司法工作态度,从而博得舆论更多正面评价。

 

而对司法审判,“宁可错放,不可错判”不仅仅是一个司法公正的问题,更是价值取向问题。错放可能是放纵了一个真正的罪犯,而错判则不仅放纵了一个真正的罪犯,而且冤枉了一个好人。冤假错案是对司法正义的致命打击,错误的政绩观固然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一个原因,但深究其根本是一些不健全的机制引导了一些法官在审判时趋向了“疑罪从有”的一方,比如“结案考核率”就是一种,因此杜绝冤假错案还须弥补制度设计缺陷。错误的政绩观也好,不健全的机制也罢,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才是公众对司法公正信任的基础。

 

本文为乐思舆情监测中心原创文章,转载务必请注明www.knowlesys.cn,谢谢!

扫一扫,获取更多热点事件舆情分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