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2014年12月29日17时40分,深圳市政府临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宣布深圳实施限牌政策。
通告称,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深圳全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全市小汽车增量指标额度每年暂定为10 万个,其中2万个针对电动小汽车,其余8万个为普通小汽车。50%摇号,50%竞拍。市政府将于近期制定并颁布实施《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会还公布了“限外”方案。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车外,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通行。但港澳号牌车辆不受限制。
通报称,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买的车可直接注册。同时,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全市暂停办理小汽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暂停期限不超过25天。符合规定情形的,办理小汽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不受暂停限制。
发布会从2014年12月29日17点40分准时开始,至18点01分结束,全程不过21分钟。发布会由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廷峰主持,仅有两项议程:市交委副主任陈惠港和市公安交警局副局长徐炜分别宣读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和《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关于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两项议程发布完毕后,朱廷峰表示,此次发布会不设媒体提问环节,并宣布发布会结束。
当日下午6时许,深圳市交通执法部门、国税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联合组成的督查组赶到深圳各家4S店盘库存,并要求4S店“6点之前没签合同没开发票的,不能再办”。
通报内容毫无征兆,特别是此前深圳官方曾多次声称“不会限购”,并积极进行“辟谣”,甚至还在7个月前,称深圳一家车行涉嫌“限牌造谣”对其进行查处,该车行的一名工作人员还因此以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罪被拘留三天。而如今却来个“大转弯”,突发限购令,并出动大量警力突击4S店,让人大跌眼镜!对此突袭行为,社会纷纷表示质疑。
2014年12月30日凌晨,深圳官方就“限牌”问题作出回应。面对公众为何“突然限牌”的质疑,回应称若提前公开,极可能引发抢购,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措施,必须在短期内迅速实施”
二.舆情传播分析
1.舆情传播趋势分析
据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该事件的监测显示,在2014年12月29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召开临时新闻发布会发布“汽车限牌”等公告后,关于“深圳汽车限购”的消息就在各大媒体和网友的传播下迅速在网络各大平台传播开来,媒体报道和网友言论喷涌而出,舆情关注度呈直线上升趋势,在2014年12月30日达到高潮,之后虽然逐渐回落,但舆情热度值仍然很高,甚至在2015年元旦假期后,即2015年1月4日还有所上升。“深圳限牌令”被公告后这一周,网络关于“深圳突发汽车限购”的讨论热烈,事件的网络舆情关注度非常之高。
2.舆情传播媒介分析
从图中可以得知,在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4日这一周中,网络关于“深圳突发汽车限购”的传播媒介主要集中在搜索引擎、新闻媒体和微博这三大平台,三者分别以32%、21%、19%的比例位列“深圳突发汽车限购”事件传播媒介的前三位。此外,论坛、贴吧群组、博客、微博和视频网站对事件的传播度也比较高。可以说,“深圳突发汽车限购”事件在网络的传播范围非常之广,几乎覆盖各大平台。
3.微博与媒体关注度分析
从图中可以得知,微博与媒体对“深圳突发汽车限购”一事的关注趋势都是先直线上升,而后逐渐回落,紧接着在元旦假日过后又有所上升。其中媒体关注趋势与事件总体的舆情传播趋势一致,关注度都是在2014年12月30日达到最大值。而微博对事件的关注度则是在2014年12月31日达到最大值,关注度波动的幅度也比较小。
三.网友观点分析
言而无信,执政随意,透支政府公信力!(60%)
@LLM_9:政府公信力何在?让人失望!
@狼人不顾:什么是公信力?狠狠甩了自己一耳光!
@我是猪才怪88:深圳人民表示很丢人,政府说话不算话。
@潘多拉王子:当初哪个市长对着媒体和大众誓言旦旦说不限牌什么的,到最后还是这样搞了,所以说XX靠得住,母猪会爬树。
@大嘴怀:深圳汽车突然限购,依然是传统的先说谎式“辟谣”,然后政府突击限购,这次深圳政府走得更远,动用警察来限制4S店销售,短期的目标确实可以达到,实际上透支了政府公信,动用警察来限制销售行为,更是法盲行为。想起小时课文“狼来了”,不知这些自以为得计的高人小时候看明白这课文没有!
忽视民意,突击限购没有法律依据!(30%)
@辰美艺术生活:严重违规。
@天天周末:有权就是任性。
@MDW吴少:深圳的限购是违法行为,为什么喊着法制社会的前沿城市深圳都会带头违法呢?值得深思!!
@longka_abc:限购其实根本就不合法,限购前限购后的销量相差无几,反倒是为某些有权利的人倒卖车牌大开方便之门。
限购没问题,但突击限购实在不该!(10%)
@四个一多一:不限制不行啊!2014年就增加了50多万台,路上实在走不动了。
@潜力显著:限制买车不是大问题,关键是决策实施流程完全不公正,搞突然袭击不应是“负责任大国”政府的作为。
@作业本:从杭州限牌,深圳限牌,可以看出,政府不信任市民。小道消息流出时,政府立即辟谣,然后过一段时间,突然发布限牌令……这是何必呢?大大方方公布一个时间给大家点准备不行吗?生活已如此艰难,又何必步步为难。
据抽样调查所得网友言论看,绝大多数网友对于深圳市政府这种“突袭式”的汽车限购行为感到错愕和不解,并大感失望。因为此前,深圳市政府曾多次在多个公开场合表明深圳不会进行汽车限购,若进行汽车限购,也会听取民意,不会搞突然袭击,甚至还进行各种“辟谣”。表态言犹在耳,如今却以“突袭”的方实施限购,也难怪6成网友直言政府言而无信,执政随意,直呼“政府公信力何在!”
四.媒体评论摘要
【北京青年报:“突袭”限购事小 政府失信事大】“突袭”汽车限购事小,政府失信失誉事大。政府塑造、维护公信力万般艰难,政府公信力折损下降就在一夜之间,杭州、深圳“突袭”汽车限购伤害政府公信,教训十分沉重而深刻。如果再有城市实行小汽车限购,请千万不要干这种看似聪明的傻事!
【人民网:突发汽车限购令是拿政府诚信做赌注】深圳“突发限牌令”,表面上看起来减少了许多因限牌产生的负面影响,实际上是有关部门工作简单粗暴、糊弄民众,拿政府公信力做赌注的愚蠢做法,不利用政府以后的工作,更容易丧失民众对政府信任。(胡建兵)
【南方都市报:汽车限购 合法性在哪?】实施汽车限购,毫无例外都是着眼于两点:治堵和治霾。即便是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政府的举措也很难得到一致的认同。没有人会否认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对城市交通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但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针对拥堵和雾霾,在对私人汽车痛下杀手之前,显然还有更重要更基础的工作。易言之,只有先做好了另外一些更重要更基础的工作,无奈之余再来实施限购,也才较易获得公众的理解。立法法修正案即将通过实施,但看样子限购限行无法马上停止,相关的讨论和质疑也注定不会就此消歇。什么时候能有一个共识的达成呢?
【现代快报:任性的限牌令背后 法治去哪了】公众对于政府部门的信任,好比气球,如果总是失望和泄气,那气球还能鼓下去吗?这势必造成一种逆向思维,政府说不限牌,而且多次承诺,那一定会限牌。长此以往,政府在更多领域的态度和举措,同样容易被逆向解读。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要求多多,突然袭击、言而无信,肯定非属。绕过“公众参与”环节的限牌令,依法行政的成色还剩多少?
【财经网:突击限购汽车 那个改革先行者的深圳呢?死了?】2009年,《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方案》)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按照《方案》,深圳市自己提出来的改革重点是“探索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途径,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的公开征询机制,拓宽民意渠道,坚持民主决策,切实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法治首先是来治官而不是治民的,用治官来保障公民权利。这是法治的本质。治官就要做到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从而限制政府的职能和规模,形成一个有限政府。此次突袭限购,与深圳自己的改革目标相背而驰。(陈君)
五.各大城市汽车限购措施
上海:1994年开始,上海首度对新增的客车额度实行拍卖制度,2013年12月上海调整车牌拍卖规则,2014年起试行一次性公布机动车额度年度投放总量和“警示价”措施,同时,实施个人、单位机动车额度分场投标拍卖。确定了2014年机动车额度投放总量保持在10万张左右。
北京:2010年12月23日,北京交通治堵新政,小客车配置指标将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机动车放牌量为24万,平均每月2万个。 2014年1月1日。小客车年度指标配置总量减为15万个,每两个月摇号一次,确保2017年机动车保有量不超过600万。
贵阳:2011年7月11日,《贵阳市小客车号牌管理暂行规定》出台,专段号牌每月指标2000辆,无偿摇号上牌。普通号牌没有数量限制,但是不得驶入老城区。
广州: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汽车限购,在为期一年的试行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原有试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21项修改,有效期为5年。
石家庄:提出自2013年起限制家庭购买第三辆个人用小客车,自2014年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天津: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必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杭州:2014年3月25日晚7时,杭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4年3月2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采取控制总量和“错峰限行”调整的双重措施。
六.舆情透视
2013年11月,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国宾曾向媒体表示,如果深圳出台限牌限号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2014年1月,在深圳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记者会上,针对深圳是否实行小汽车限购的问题,深圳市长许勤也明确表示,目前只依靠提高停车费用等经济手段治理拥堵,只有到经济手段失灵的时候才会采取行政手段。而就在前段时间的首届北上广深交通会议上,深圳市交委负责人还在表态称深圳不会学习北上广实行限购。深圳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此前也多次“辟谣”。而如今却来个“大反转”,进行“突袭限购”,让民众不得不质疑政府的公信力。
深圳市政府对此的回应是若提前公开,极可能引发抢购,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措施,必须在短期内迅速实施”。诚然,这种”突袭式”的限购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抢购和维护稳定,但它带来的负面效应却是远远大于此。“狼来了”不仅仅是一则故事,政府的说谎式“辟谣”和言行不一带来的后果就是政府公信力的损失。若将来政府再就某事、某政策进行辟谣时,民众或许不会再相信,甚至会认为政府越是辟谣,那么它就越是真的,而政府在更多领域的态度和举措,同样也可能会越来越容易被逆向解读。如此,这种“突袭式”的限购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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