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案舆情分析
发布时间:2015-01-06

 

导语:26日,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媒体纷纷对该事件展开持续的跟踪报道,吸引公众的不断议论。随着事件调查进展的推行,事件舆情也表现出一波三折之趋势。

 

媒体曝光太原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

媒体曝光太原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

 

一、太原12•13案舆情概况

 

12月13日下午4时许,在山西太原市打工的河南省郸城县农民工周秀云讨要工钱,在遭到龙城派出所民警殴打和侮辱后,死在该所内,其丈夫也被打断四条肋骨。 同时,她的儿子行动也受到警方限制。

 

报道中显示目击者投诉说,行凶警察面对遭暴力侵害晕倒在地的受害人,不但没有实施抢救措施,反而继续大骂“装死”。目击者说,那名腆着肚子、肥头大耳的胖警察一直用脚死死踩住躺在地上的可怜女人的头发,施暴长达一个多小时,随后把人拖进警车、塞进座位缝隙中,期间辱骂踢打不停,被拉到派出所后,武力伤害并未停止。报道称,死者儿子王奎林质疑警方布控封锁消息。

 

24日,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开始在网上传播。随着26日各大新闻媒体纷纷参与事件的转载报道,事件舆情正式在网上快速发酵,吸引舆论强烈关注。针对不断发酵的“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事件,12月30日太原市检察院已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2015年1月2日,原公安局长就“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道歉。5日,该案身亡女子尸检已经结束,案件调查审理工作仍在正在进行中。

 

二、太原12•13案舆情传播形态

 

1. 舆情监测数据

 

 太原“12•13”案件舆情声量走势图 1

 

太原“12•13”案件舆情声量分布图 2

 

根据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太原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事件专题跟踪监测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1月5日,该事件网络舆情总声量达7962条,其中微博5734条,占比72%;新闻报道1101篇,占比14%。另外在百度贴吧、微信平台,该事件也受到舆论的广泛热议。

 

从“太原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事件的舆情走势来看,该事件在整个发酵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波动性。26日,随着网易、腾讯、中国青年网等媒体的介入,该事件开始在网上快速发酵,至28日舆情声量达到第一个小高潮,之后两天舆论关注度有所下滑。31日,肇事者被批捕的消息再次吸引媒体的集中报道,事件舆情关注度再次回升。2日,太原公安局长就山西“12.13”讨薪亡人事件道歉,把该事件舆情推向高潮,次日舆情声量达1482条,新闻报道186篇。随后两天,事件舆情保持高的关注度。

 

2. 事件传播主要节点

 

12月24日,中国网以《河南女农民工讨薪命丧太原龙城派出所》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报道还原是事件经过,并对事件调查结果进行了跟踪采访。知情者对记者反映说,山西“12.13”讨薪亡人事件发生后,曾有媒体记者介入调查了解,但遭到警方“劝离”。截至记者发稿时,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仍然不明朗。

 

12月26日,网易、腾讯、新华网、中国青年网等多家媒体开始转载和调查报道山西“12.13”讨薪亡人事件。报道披露,对于网上所传“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事件,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值班民警刘金润回应在公众场合民警绝不可能有上述行为,并称上传者断章取义故意误导广大网民。

 

12月27日,人民网报道称,据太原市公安局网站消息,山西“12.13”事件发生后,太原市公安局立即依法提请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同时,立即由局领导带领督察部门展开调查,依规对当事民警做出停止执行职务决定。

 

12月30日,太原市检察院已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围绕周某死亡和王某控告公安民警在派出所殴打致其肋骨骨折问题,调查询问相关人员22人,调取了各类证据资料,组织了辨认,并走访了附近群众,已获取部分违法犯罪证据,并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

 

2015年1月2日,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召开“12.13”案件新闻发布会,多个职能部门通报案件调查情况。期间,太原市公安局局长向受害者家属及社会道歉。

 

1月5日,来自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消息,当天19时30分左右,太原“12•13”案件尸体检验工作正式结束。待鉴定机构作出法医鉴定结论后,将依法告知当事人。检验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通知周某家属到场见证,并对尸体检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三、太原12•13案舆论观点分析

 

1. 网友热议

 

太原12•13案网友观点分布

 

呼吁彻查,还受害人清白

 

@ 无言这帮人是魔鬼吗?恳请查清案情,还无辜者清白。

@ 独唱团:希望能严肃处理,并且彻底保证下一次不再发生。给人民一个交代,当然也可以不给人民一个交代。

@ 老鼠爱上猫:不管真的假的,希望能彻底查清给大家一个说法,真踩希望能严肃处理,冤枉就还他个公道,严肃处理摘涨陷害他人的。

 

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差,需要整顿

 

@ 雷声:公安部是不是应该来个大整顿,把那些败类清除出执法队伍。

@ 梦之缘:作为山西人这段时间我要气死了!真他妈不是人,真的好好整顿整顿!

@ 川木香:基层警员素质参差不齐,要好好大力整顿了。

@ 大海:令人厌恶警察这种做法,可恨,一定严惩凶手。有地方的警察队伍该整顿一下了,他不知道为谁服务。

 

此类现象太多,社会现实如此

 

@ 冰是浮着的水:天下乌鸦一般黑。

@ 铁拳雄狮:公权力没有监督或者滥用比比皆是,公务员违反乱纪应十倍与普通民众否则这样子的新闻还会被不断的爆出来。

@ 庞庞:你们真的想多了,这是没曝光,人家屁事都不会有,无非就是多花点钱,全国这是多了,洗洗睡吧。

 

斥责警察恶行,呼吁严惩相关涉案者和责任人

 

@ 神牛:这样的警察应该判死刑,王八独子,太牛屄了。

@ 一个中国人8341:这哪是警察,就是人渣,必须严惩,朗朗乾坤。还没有王法了。

@ 嫣然:不枪毙他们,不能平民愤,不枪毙他们,中国的法在哪里。

@ 爱在有情天:警察如此知法犯法光天化日之下草芥人命,百姓的不幸国家的败类,公安局长下课、杀人偿命。

 

其他跟帖留言

 

@ 大漠孤烟:耻辱!耻辱!是依法治国今天的耻辱!

@ duansanqi:如果没有体制的庇护、纵容,岂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为所欲为?

@ 命脉:过年了,农民工不过想要的是拿到薪水,回家过年。想到这点就无数的心寒,有谁真正了解

@ 岭南词客:中国的法治为啥没有群众基础?中国的法律为何得不到民众信赖?根子在于基层司法系统(公检法司)有一大批漠视民众、执法枉法、草菅人命和徇私执法的败类!

 

2. 媒体热评

 

【长江网:谁为山西讨薪女民工之死负责?】警察,无论是在法律的范畴亦或是在人的意识里,其作为国家公器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代表着正义的力量。显然,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作为警察,其在执法过程中对待讨薪女农民工暴力相向的行为,更是冲击了人们的心理底线,于法于情于理所不容。

 

【西安网:打死讨薪民工涉案民警到底有几个?】太原市对“12•13”案件涉案民警在调查前,已划好“线”,即,“打死人”的王某由检察机关调查,“打伤人”的由公安机关调查。如此“调查”,说明了什么?事实上,“12•13”案涉案民警并非王某一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也非王某一人。检察机关仅认定或目前仅认定王某一人涉嫌违法犯罪,还有漏网之鱼。或者说,仅认定王某一人犯罪,有“一人顶罪,其他人无事”之嫌,或者说,想以王某一人“顶罪”,平息公众的“愤怒”。

 

【京华时报:警察粗暴执法定罪应经得起检验】从后续程序上看,案件处理并无明显不当,尤其是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比较充分,在司法鉴定上尊重家属意愿并恪守中立原则,为案件的公正处理奠定了基础。 但量刑上的差异却难以经得起比较和检验。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相比,滥用职权致人死亡即便具有主观故意,其犯罪的危害性明显更大,但在量刑时却比故意伤害罪还轻,容易落得“官民不平等”的质疑。犯罪行为和危害后果一样,但由于治安警察不是司法工作人员或监所人员,就出现量刑幅度上的天壤之别,刑责明显失衡必然冲击刑法的公正性。

 

【人民网:六问打人民警:你凭啥这般凶狠?】民工讨薪,警察维稳,为了表面上的稳定,不惜牺牲民工利益,甚至动用国家机器打伤人、打死人,如此无法无天之举实在是对法律的挑衅。逝者虽已矣,责任要追究,教训当牢记,惟愿有关部门藉此深刻反思,整顿纲纪,让此类践踏国法、无视民命之举,止于此案。

 

四、太原12•13案舆情透析

 

春节临近,忙活一年的农民工们都希望能拿到自己劳动所得,回家过一个安稳年,现实却总是事与愿违。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农民工总不能按时拿到自己所得,讨薪难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的一大难题。而同时,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在正常讨薪渠道不通畅的情况下,迫于无奈的农民工们只好采取“闹”的方法寻求政府、媒体和舆论的关注,以期通过舆论压力要回自己的工资也是实属无奈。于是,每到年底,农民工讨薪的舆情事件总会不断出现,甚至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也是屡见不鲜。而如何避免农民工讨薪舆情危机的爆发呢?乐思舆情监测分析师认为,最根本还是要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权益,政府应该及时担负农民工讨薪代言人作用,并保持农民工讨薪诉求渠道的畅通。具体来说,

 

一方面要建立预防欠薪的监管机制,对用工者的资质加强审查,特别是对他们的信用情况进行考量,如果曾有过欠薪的不良记录应坚决清除出市场。发现拖欠现象的,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部门、目标责任和完善时限,并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

 

另一方面,在面对农民工讨薪时,相关政府部门的负责人要友好接待、积极处理,别以生冷的态度、生硬的语言去刺激满肚怨气的农民工,要让农民工看到政府部门执政的善意和诚意,让事情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只有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主动积极为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解决问题,才可避免讨薪事件不断走到镜头前,变成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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