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拟为个人编制税号引热议
发布时间:2015-02-05

 

导读: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意见稿中明确,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该意见稿引发网络热议。

 

国家拟为个人编税号

 

一.内容概述

 

目前,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而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还没有实现全覆盖。

 

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这份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个税改革的目标是“综合计征”,即把所有的收入放到“一个筐”里,用统一的税率计征个税,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而个人税号是实现这一改革必须的技术条件,这二者必须同步推进。

 

在全程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与讨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看来,个人税号,表面只是一个小小的号码,其背后是捆绑在上面的纳税信息,再背后其实就是社会征信体系。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夯实纳税人诚信体系,用纳税人识别号串联起各方面的信息,从而实现“信息管税”,也能为未来房地税法制定、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打下坚实的基础。(2月4日《北京晨报》)

 

二.舆情态势分析

 

国家拟为个人编制税号

 

据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数据显示,“国家拟编制个人税号”一事自2月3日开始在网络传播,在4日《北京晨报》对其进行重点报道后,逐渐在网络各大平台传播开来,网络舆情关注度迅速上升。其它媒体纷纷进行转载报道和评论,而网友也在微博、贴吧群组、论坛、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进行讨论,新闻报道下面的跟帖留言亦不少。

 

国家拟为个人编制税号

 

既然强调纳税人的义务,权利也得明确对等。(40%)

@优2778:有义务就应该有权利!

@Zzos:交多少的义务,给多少的权利。

@橄榄山上默想:综合化:既然强调义务,那纳税人的权利在哪个体现?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是社会自然人的共识!

 

质疑为什么不用身份证号通用(20%)

@熊大猫晶晶:身份证号码不就行了,事儿多!

@淡月茉莉:身份证号难道不行吗?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

@always_FF_AA:为什么不能身份证号一号通用,中国人一生有多少个号码,哪里记得住。

 

政策不错,对公众有好处。(15%)

@莫胡言:缩小贫富差距,均衡收入。

@jerike:其实越规矩越对老百姓有好处,避免了下面的人瞎捣鼓。

@金沙大地:这是一个好点子!更好的是这个”号“与身份证合一,自出生就有,即享有受教育、奶粉钱、健康医疗等等福利的“号”,而不单单是义务的“号”。

 

这是要我们交纳更多的税。(15%)

@烟雨_26656:还嫌交的税少吗!!!

@奋斗吧zj:中国的税,我只能呵呵了。

@幸福的勤宝贝:为了税收,政府也是蛮拼的。

 

先把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落实好再说(10%)

@冰山篝火2012:先财产公示再说吧!

@口袋饼de奥利奥:先把当官的所有财产公开再说吧。

@zxcv138597:咋们这个,只是增加你的义务,让你各方面无所遁形,便于组织掌控监管。真不明白:喊了郍么久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为什么偏偏就久久出不了台?!

 

三.媒体评论摘要

 

中国青年报:建立个人税号制可能比住房信息联网难 

虽然实行个人税号制有很多积极意义,但坦率地说,要推行这一制度却并不容易,挑战来自多个方面,比如说,制度建设。《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只是简单提到“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有关方面还需要制定专门的实施细则。能否制定出完善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还有待观察。

另外,与个人纳税有关的《个人所得税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也要做出相应调整和完善。例如,实行个人税号制后,个人所得税将会走向“综合计征”,那么,《个人所得税法》必须要调整。“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与相关法律修订能否同时完成是一大挑战。

还有一个难题是信息联网。个人税号制能否实施的另一个关键是信息联网,只有让每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股票信息等实现共享,个人税号制才能发挥作用,但能否打通相关部门的壁垒,实现各个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还是一个挑战。从之前住房信息联网不顺利来看,让个人相关信息联网也不是容易的事。(冯海宁)

 

中国经济网:为个人编制“税号”是否只为“多收三五斗” 

事实上,不仅个税改革,包括房地产税改革、开征遗产税,这些与我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直接税改革,都需要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作为基础。只有能够掌握个人税号中的个人交易、收入、财产信息等,才能消除征税漏洞,实现公平征税。而作为纳税人,既然都履行了义务,就会越来越多地思考我是否享受到了相应的社会服务,就会越来越多地监督政府究竟怎么去花钱。这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之义,也是一个国家文明与进步的标志。

由此可见,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利国利民,它给我们“税上人生”带来的,绝不只是“税”,更不是想“多收”,而是一种义务之外的身份赋予和权利象征,更是开启社会公平正义新时代的有效途径。我们对此应该寄予厚望,而不是说三道四。当然,这也要求我们都积极、主动地做到诚信纳税,让“税上人生”走好、走远。(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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