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检舆情信息监测是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基础,也能够为处理舆情事件提供信息参考。只有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测、收集、分类,进而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来掌握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才能做到及时有效预警与化解舆情危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涉检舆情及时进行信息收集,可为检察机关及时回应社会舆论、防范舆情危机创造条件。构建涉检舆情监测机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建立人机互动监测机制。近年来,利用网络技术进行涉检舆情监测的计算机智能软件不断研发创新,但是相关软件难以达到100%舆情信息收集,存在信息监测漏洞和盲点。因此,利用人工监测来弥补计算机软件监测的不足就显得十分必要。人工监测能够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事前对可能诱发涉检舆情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从而判断信息的重要性程度和主要信息元素,并在舆情出现后及时汇总上报。将计算机智能软件监测与人工监测有机结合起来,能更好地实现涉检舆情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化解。
建立动静结合监测机制。静态监测是指舆情监测系统或人员在规定的某一时间点上所搜集和整理的相关网络舆情。动态监测是指对特定的涉检舆情的观点、走向实行不定时监测。根据传播学理论,涉检网络舆情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都经历从萌发到消亡的过程,其演进过程符合一定的传播规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实行静态监测与动态监测相结合,增加舆情监测的次数,为舆情的研判和处置提供全面翔实的数据。
建立多元联动监测机制。网络信息的浩繁多样决定了仅靠检察机关单方面的力量,难以做到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全面监测。检察机关可以探索建立多元联动监测机制,充分扩大舆情信息的监测范围。例如,聘任兼职网络评论员,搜集、整理与检察工作相关的舆情信息,定期向检察机关汇报情况。与有影响力的网站管理机构或管理员建立稳定联系,对于网上出现的涉检信息及时沟通、妥善处理。与公安网监、主流网络媒体等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机制。与党和政府的信息、信访部门加强联系,随时关注可能引发涉检舆情的信息情况等。
(作者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原标题:建立信息监测机制预警涉检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