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头条】贩卖儿童判死刑为何刷爆朋友圈(150618)
发布时间:2015-06-18

 


 

事件概况:

 

6月17日,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一条 “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的消息刷屏。在无数网友动动手指、方便快捷地做出一次“承诺”后,冷静的声音随后而来:除了支持与反对者,更有网友指出这是一场互联网营销。

 

针对“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呼吁,现行的《刑法》就是这样规定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事件回应:

 

关于“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点传播,珍爱网员工也保持了积极参与和关注,个别员工因为自身对话题的热忱,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为,对于这一并不符合公司价值观的个人行为,珍爱网发现后第一时间进行修正,对于相关员工的失职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该事件所造成的困扰,我们致以真诚歉意。日后我们必定在关注社会热点事件的同时, 严守企业的社会责任, 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舆情传播:
 

 

 

据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数据统计,6月17日开始,一则“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的相关话题刷爆朋友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友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纷纷转发声援。截至目前,该话题在新浪微博的一级传播高达36319条,其中6月17日“@但斌”的该话题微博被转发13027次,评论2182条,获赞16265次。媒体方面,6月17日微博微信的热议引起媒体关注,人民网、新华网、腾讯、凤凰、新浪、搜狐、网易等媒体纷纷对还话题展开报道和追踪,截至6月18日17时,该话题新闻报道量达2280篇。其中新浪新闻6月17日的该篇新闻报道获得18.1万人次参与,跟帖12921条。另外,在微信、论坛、贴吧等平台上,有关是否应该支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讨论也异常激烈。从目前的舆情趋势来看,该话题需要相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防止放任导致舆论偏离正轨。

 

业内观点: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对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当判处死刑,否则不足以震慑此类犯罪。拐卖儿童罪的起刑点就是5年,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并不是说当前我国对人贩子的处罚不够严厉,实际上,这些年国家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一直都是从重处罚。自己提出这个建议的初衷就是,今后在处罚罪行严重的人贩子时应多使用死刑。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对于非暴力犯罪判处死刑,要尽早争取废除。刑法的威慑力实际上是有限的,杀人要偿命,但自古以来杀人的事从来没有断过。关键是作案的人没想到犯案后就会被追究。刑法的威慑力不是没有,而是不要把它神化了,它不是万能的。

 

网友热议:
 

 

@ 一只小甜豆:人贩子真的是世界上最最过分的犯罪者之一,何止是害了一个孩子这么简单,他们害的是整整一个家庭。

@ 爱久见人心冫:拐卖儿童妇女就该死刑,那群支持不死刑的那叫站着讲话不腰疼,如果试想是自己的家人和孩子被拐卖你还会支持不死刑吗?

@ Jason元:死刑救不了孩子?那么请问不死刑或判得太轻能不能救孩子呢????既然都救不了孩子的话,还不如死刑起到震撼作用。哪怕救不了孩子,也会使人贩子相应的减少。

 

@ 叫三声夸克吧:拐卖儿童本来最高就是判死刑啊?!还有,犯罪分子一想:反正是判死刑,卖一个是死,卖一百个也是死怎么办?

@ 邓宇_SkyWalking:那请问杀人犯可以判死刑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命案?贩毒可以判死刑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毒枭?法律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而不是丛林的法则,更不是供大家发泄情绪的合力依据。一个社会要成为治世,不能光靠大棒,软性的管理手段是必要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必须慎用死刑这种极刑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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