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况:
7月初,一则来自于“廊坊在线”等微信公信号的求助信在家长[微博]中迅速流传,这则微信以“少女被脱暴后,单亲母亲恳求……,大家帮帮她吧!!”的求助信为题,并附多张少女被脱衣凌辱殴打图片,迅速引起“围观”。
这封来自受害人母亲的求助信,写给广东省海丰县公安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以及县有关部门领导。信中称:“本人许海燕,在我孩子六岁那年,我丈夫因病去世,系单亲妈妈,三胞胎一儿二女靠我一人打工养活。我女儿14岁,是龙津中学学生”。随后这位母亲叙述了2015年5月8日,女儿阿倩在学校附近被数名女同学欺凌,被扇耳光、脱衣,强拍视频并上传至QQ、微信群、网络的遭遇,并点出了加害者该校初二学生曾×、黄×、卢×等女生的名字。
原来,海丰县警方虽然依法对8名嫌疑人做出了拘留5至8天并罚款500元的决定。但因为其中7人“已满十四周岁且不满十六周岁”,且年龄最大的周某则因“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因此不对8人执行行政拘留。面对“法律心软”的惩处,许海燕却担心这样的处罚太轻,起不到警示作用,才坚持要当天所以参与施暴的女孩一起当面向阿倩道歉。她认为这既能教施暴女孩子怎么做人,也能保护自己女孩不走上歧路。这封信源于这位母亲对事件发生后学校和警方的处理态度表示不满,并呼吁社会支持关注。
官方声音:
“少女被脱暴后,单亲母亲恳求……,大家帮帮她吧!!”的微信在网上发酵后,截至7月20日,尚未有官方声音对该事件做出回应。
舆情传播:
7月20日,华商报以《校园霸凌透视》为题报道了“14岁女孩遭欺凌”事件后,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当天媒体纷纷对新闻转载报道,“14岁女孩遭欺凌”的百度实时热点搜索指数也高达321068次。来自乐思舆情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显示,截止7月20日17时,有超过120家媒体参与该事件转载报道,事件新闻量达432篇。其中,来自搜狐新闻20日5时11分转载的该事件新闻吸引网友22294人次参与热议,跟帖2368条,是个该事件最热单挑网络新闻。微博方面,新浪微博该事件一级博文传播245条,但未出现媒体和名人大V用户关注,事件传播发酵面有限。在微信、论坛、贴吧等平台,事件也有小量的传播,并未造成大量的议论性转载。整体来看,目前该事件主要由媒体报道推到舆论关注,处在舆情关注初期,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及时监测和舆论引导。
网友热议:
@ 沙迪克575:青少年权益保护法保护了谁?????
@ 止水成殇:还不懂?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成为他们施暴的免死金牌,这个是保护法,不是纵容法,还不改,怕没成年就已经成杀人犯了。
@ mcj:有暴力伤人的学生都应该社区教育3个月,义工服务1个月。同意的点赞吧。
@ 卟言卜語:如果没有受到教育,打人者会继续的,如果被打的去上学,还有可能被继续欺负。必须作出让打人者知道厉害的才行!让他们知道打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 啖顁885:如果打人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相当的代价,以后会越来越恶劣,派出所,学校的态度至关重要,此事应严肃处理,全校通报批评,当面给受害人道歉,该拘留拘留,罚款绝对不能少,心理医生应该及时介入!非常重要!
@ 搜狐网友:养不教父之过,社会混乱,世风气愈下,谁来治呀!
@ 永恒:一句赔礼道歉就完事了?操蛋的社会![流汗][流汗][流汗][流汗]
@ 荒原烈日:强行脱人衣裤虽是同性也可以判个强奸未遂吧 这类事件已经够多了,再得不到有效处理这社会就完了。
@ 流烟:如果發生在我兒女身上~我也毫不客氣的用她們那些方法還給她們~甚至更慘!
@ 网友487651592:哪个敢欺负我女儿,我会毫不客气的揍对方,我时常教育儿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 开心果:换成是我,以暴治暴,怎么打的我的孩子,就这么打你们的孩子,必须加倍打,让孩子打他,事后孩子年龄小,够不上行政拘留,就没事了,还报了仇,还不用担责任,多好啊。
舆情观察:
近日爆出的“广东14岁女孩遭脱衣欺凌”事件又一次把校园暴力问题推到舆论风口。近年来,学校暴力事件频发,催生一波又一波舆情危机,“校园霸凌”也成为舆论热频词。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初至今,全国类似霸凌事件、有视频图像的就超过20起。因为未成年保护法与当前社会发展的相对脱节,青少年暴力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这在无形中导致了“校园霸凌”事件近年成越演越烈之势,并给我国教育形象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因为未成年保护法存在的不足,于是每当发生“霸凌”事件,违法成本低往往被认为是暴力发生的源头,引发舆情对青少年司法现状的吐槽。在如此背景下,校园暴力舆情成为当前社会舆情危机突发的集中地,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如何避免校园暴力舆情喷发、如何修复破裂的教育舆形象、如何引导青少年的司法观念,这都是政府教育部门、司法部门、公安部门需要联合解决的问题。只有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打造一片蓝天,中国梦的建设才能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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