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独二孩”政策中基层推诿刁难要追究领导责任
广州市计生局出台意见,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中
基层推诿拖延刁难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街、镇计生办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违规审批……昨日,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官网挂出《广州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办理“单独二孩”政策中,基层推诿、拖延、刁难群众的,要严肃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违法生育依法依纪处理
《意见》指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因此,在“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的同时,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不变;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
指定专人负责“单独两孩”
涉及“单独两孩”政策相关业务的部门要指定专人与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做到业务协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成立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建立出生人口监测机制
另外,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再生育审批报告制度、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监测出生人数、政策生育率、多孩率等指标变化情况,按照国家关于独生子女定义摸查“单独两孩”数量、现孕人数及新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开展预警预报工作,制订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稳步推进政策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其中,市卫生医疗保健机构要合理配置产科儿科医疗资源,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普及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助产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高龄人群再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市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合理配置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
办证严禁增设附加条件
各区、县级市要严格按照省的规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街、镇计生办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违规审批,对推诿、拖延、刁难群众的,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群众以及在3月27日省开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前已经生育的“单独”夫妇,各区、县级市要进一步做好清查摸底工作,提前介入,做好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服和疏导管理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根据省的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和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按照新标准将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对象,建立财政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奖扶标准,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政府部门领导人简历
各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
全国政府各部门人事变动公告
时政热点资讯信息
最新政府采购信息
最新政府中标信息
最新政策法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