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撤出住宅楼 江苏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再修改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社会意见稿引起广泛关注。经过一个多月的意见征集后,修改稿进行了大篇幅调整。
餐馆、洗衣店、汽修店都不准设在住宅楼
长期以来,油烟是困扰市民的一大问题,而许多洗染店、汽修店也都开在居民楼的一楼,给楼上的住户带来很大困扰,油烟、粉尘、怪味让居民常年无法开窗。
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城市政府应当合理规划餐饮业布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内。
在前稿基础上,修改稿直接明确规定了住宅楼不得新建、扩建餐饮店,同时被禁止的还增加了洗染和机动车维修店。不仅是住宅楼,未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及商住综合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也列为这三类扰民项目的“禁区”。
对于即成事实的餐馆、洗衣店、修车店,修改稿要求,其经营许可到期后,工商部门不再予以办理延续手续,也就是说最多几年时间,这些扰民的项目都将被赶出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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