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为服务贸易开辟新空间
《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要达到6000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11%。电子商务作为我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开辟新的空间。
为服务贸易带来新优势
《纲要》选择了30个领域作为“十二五”时期的发展重点。“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分支将是下一阶段信息化建设的重心。电子商务符合《纲要》中“加快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贸易”这一任务,也有利于实现到2015年,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占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45%这一目标。
服务贸易包括跨国公司为我国提供的服务,也包括中国服务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的服务。电子商务与商业贸易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而商业贸易是服务贸易的基石。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大型工业、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等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还包括网络采购、网络销售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等创新型商业贸易。
电子商务为我国服务贸易带来新的优势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电子商务可以显著降低服务贸易的成本,由于减少了大量的中间环节,买卖双方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进行商务活动,交易费用显著下降;其次,可以提高交易效率,买卖双方可采用标准化、电子化格式的合同等;第三,可减少服务贸易的地域壁垒,扩大服务贸易机会;第四,可提高我国服务贸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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