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舆情发生的起点、传播的场所、发展的途径、演化的轨迹都在互联网中。作为一种连接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的纽带,互联网舆情有其自身内在的规律。认识这些规律以指导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有益于降低互联网舆情中的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分析互联网舆情背后的事实。
当前,新媒体已成为公众表达舆情和传递声音的重要窗口。互联网舆情信息丰富、表达快捷、渠道多元、传播急速,具有传统媒体无可比拟的天然优势。再加之网络的全球性、开放性、交互性、隐蔽性和虚拟性等,互联网舆情传播呈现的特征。
1.网络舆情传播点多线杂面广,信息量庞大,互动性、即时性、自主性传播特点突出。
网络的最大价值在于其传播的交互性,网络舆情的交互性主要体现在网民与政府、网民与媒体、网民与网民之间的互动。即时性也是影响网络舆情传播价值的重要动因。网民作为网络舆情传播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网络热点或者议题一旦触发,舆情就会点线面、多渠道、多路径、全通道“病毒式”传播、扩散,其信息量大、互动性高、自主选择性强的特征格外突出。
2.网络舆情“微传播”“病毒性传播”特征明显,速度快、波及广、影响大。
虽就网民个体而言,每一次简单的关注、点击、回帖等,其传播效果都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这样看似无力和孤立的行为,一旦快速聚集,网民共同关注、参与、传播,孤掌就变成共鸣,小众就扩张为大众,陌生人就组成了声音嘹亮的“行动集团”。围观即参与、转发即表态,“微传播”,形“微”实“大”。其单位时间内信息发布量大,传播迅速,转发也快捷。舆情一旦在网络上传播起来,其一个个微小的点快速聚集,连续不间断传播,短时间内形成信息链、时间链和发展链,与事件本身发展几乎同步。
3.网络舆情传播呈现“网格化、动态时、全方位、综合性、立体式”景观,聚合分化特征凸显。
新媒体作为一种网络化人际传播模式,打破了原有的传播秩序,它以个人为节点,与用户对接相织成网状链接,形成多个传播中心,线性传播与层次传播复合进行。网络舆情呈现“网格化、动态时、全方位、综合性、立体式”传播景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网络议程设置的不可控性。一个网络热点或话题在传播演化中不断延伸,当然也可能随时中断,同时又随时可能生成新的话题或引发新的舆情。
4.网络舆情突发性明显,易被发酵,信息传播呈现几何级裂变。
网络舆情涉足多个领域,舆情热点、焦点、沸点异常复杂多变。与网民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网络色情、网络欺诈及网络谣言等都是网络舆情的易燃点,其突发性特征尤为明显。一个社会热点往往有成百上千万,甚至过亿的网民共同关注,极易点燃网民情绪,加剧网络舆论舆情的迅速发酵、扩散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