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广场人防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中兴广场人防工程己由国人防【2012】1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工程为单建掘开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4.626万平方米,分地下两层设计,地下负一层为商业,负二层平时为停车场,建成后将成为市民购物、休闲及夏季纳凉场所;
2.2 招标范围: 第一、二、三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除政府需要采购的电梯、扶梯、中央空调);
第四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地点:新郑市境内;
2.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
第二标段:强电工程、弱电工程、中央空调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
第三标段:自动喷淋工程、火探自动探火及灭火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工程、消火栓工程;
第四标段:新郑市中兴广场人防工程监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2第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3第三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4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监理工程师资格。
3.5 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登记备案,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3)15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报名须知:
4.1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4.2 网上报名后,投标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确认。
第一、二、三标段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网上报名回执单证明、新郑市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一套、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证明等。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A4纸装订)。
第四标段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证书、网上报名回执单证明、新郑市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一套、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证明等。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A4纸装订)。
4.3 报名时间:2013年 12 月 16 日至2013年 12 月 20 日下午17:00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少于5日。
5、投标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 80 万圆整;第二标段: 30 万圆整;第三标段: 6 万圆整;第四标段:4 万圆整;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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