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照明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3XCDL)6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照明工程
项目概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九大街、经北六路、第二十二大街、岔河路、经南六南支路、京珠东环路、第六大街、第十七大街、107辅道、经南八北二路、经南八北一路、第十四大街、第十八大街、经南五路、第十三大街、第十大街路灯照明工程;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JJ20-2001)”验收要求,灯源使用寿命不低于30000小时,其他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国家规范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第十九大街(经南八北一路 — 经南八北二路)、经北六路(第二大街 — 第五大街)、第二十二大街(航海路 — 经北四路)、第二十二大街(南三环 — 经南八路)、岔河路(朝凤路 — 桥头)、经南六南支路(京珠东环路 — 二十二大街)、经南五路(第二十二大街 — 京珠东环路)、京珠东环路(南三环 — 经南五路)、第六大街(经南四路 — 经南六路)路灯照明工程;
招标范围:LED路灯购置、安装、调试、保修及其他伴随服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申请人是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应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办理单项工程进豫备案并领取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报名;
4、投标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所在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5、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项工程进豫备案证明(外省施工企业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19日
每天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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