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西凌井公路超限检测站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曲县西凌井公路超限检测站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规划发〔2013〕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曲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成品油税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阳曲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凌井公路超限检测站已经运营多年,由于现有检测设备落后,造成检测车辆通行缓慢,进入检测站路段经常出现堵车现象;同时由于检测站站点办公场所简陋,办公设施不完善,交通工具短缺,给工作人员带来很大的不便,造成工作的延误,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和太原市治超工作领导组有关公路超限检测站升级改造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阳曲县交通运输局治超工作实际,计划高标准的对阳曲县交通运输局西凌井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升级改造建设。
本项目总面积为9360.4m²,其中场区占地面积为5897.9m²,出入口道路占地面积为946.5m²,绿化面积为2516m²,主要工程量有:拆迁建筑物共318 m²,路基填方3334m³,路基挖方9865m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30cm的水泥混凝土面层 3685 m²,40cm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365 m²,20cm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20 m²,排水(污水)管道共72m,动态称重设备2套,静态电子汽车衡1套,汽车宽高测量仪2套,检测站办公楼1座等。
建设地点:阳曲县西凌井。
2.2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合同段序号 招标内容
第一合同段 阳曲县西凌井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房建、土建及附属设施等
第二合同段 阳曲县西凌井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机电设备、治超检测系统工程
2.3计划工期:3个月。 2014年1月20日-2014年4月19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合同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二合同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在近五年内(2008年11月-2013年11月)第一合同段成功完成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的业绩,第二合同段成功完成一项公路机电安装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第一合同段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两个合同段中的1个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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