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施工已由山西省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局以临开社经批【201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临汾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43.46㎡,砖混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05m。
垃圾处理车间:建筑面积450㎡,轻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高度8.8m。
室外工程:主要道路路面宽7.5m,采用横坡单面排水,转弯半径6m,排水坡度0.3%。
2.3计划工期:120天
2.4计划投资:25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中全部的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每日上午 8时至12 时,下午 15时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
4.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6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2011计价依据核准的费率为准,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4.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8开户许可证原件;
4.9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10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相关证件原件;
4.1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在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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