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井筒工程施工
1、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宏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井筒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晋众招【2013】430号
3、项目所在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4、批准文号:山西省煤矿兼并领导组晋煤重组办【2009】86号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工程简况:井田所处位置山西省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面积8.6491平方公里。主采煤层:2#、3#、9#、10#+11#,井田内以上煤层赋存完好,边角有部分古空区,五层煤均为我矿的开发层。现开发状况:井田由星宏宇与宏兴煤业有限公司两个矿整合而成,星宏宇煤矿已关闭,整合后的矿井为基建矿井。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招标内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蒲县宏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井筒工程施工(井筒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风斜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已竣工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和经验;
5、项目经理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同类型工程的施工;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近三年内同类型工程承包业绩证明文件。
备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时 间: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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