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八批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QH1316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招标人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3年第八批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
2.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QH1316-001-包1
2014年度财产保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承包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承包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2)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5)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6)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8)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9)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承包商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近三年至今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公开通报批评。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2)承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的监理人;
l 为本(批)次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与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l 与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l 与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l 处于被责令停业的;
l 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的;
l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次采购工程实施需要。
l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项目相应标包投标。
3.2承包商及其提供的服务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专用资格条件要求
QH1316-001-包1
2014年度财产保险
具有保险服务资质,并纳入国家电网公司准入保险服务承包商入围范围内的保险公司
3.3业绩要求
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4主要人员要求
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发售标书: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单位携带本企业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于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购买谈判文件,同时请携带U盘以获取电子版的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详见附件需求一览表(谈判文件费用一律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请务必在电汇底单上注明采购批次及编号,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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