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地热电联产项目1×12MW汽轮发电机招标公告
受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热电联产项目1×12MW汽轮发电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热电联产项目1×12MW汽轮发电机
2、招标编号:XHTC-HW-2013-772
3、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新河镇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12MW无刷励磁汽轮发电机(含励磁调节系统)及其所属设备和附件。
2、招标内容:
汽轮发电机(含励磁调节系统)及其所属设备、附件与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工期要求:满足招标人项目进度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为国家或相关行业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商:
2.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招标设备的相应资格、能力;
2.2如国家或行业对招标设备有生产制造许可要求的,投标人应能满足;
2.3如国家或行业对招标设备有强制认证要求的,投标人应能满足。
3、投标人已通过ISO9000(或等同于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的认证书。
4、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招标设备类似电厂发电机供货且成功运行业绩。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七、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3年12月19日—2013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8:30-11:30,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