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药剂和运行水稳剂采购招标公告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药剂和正常运行水稳剂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药剂和正常运行水稳剂采购
2、招标编号:XHTC-HW-2013-780
4、批准文号:豫焦沁阳源【2012】00063号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
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药剂和正常运行水稳剂采购
2、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招标内容 数量 交货期
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药剂和正常运行水稳剂 一批 合同签订后80天内交货至本项目实施现场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及投标货物应获得国家或行业相关认证和许可,且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提供与招标要求同类产品或近似产品在国内石化、煤化工(大型合成氨、尿素装置)、电力行业运行三年以上的业绩不少于5个;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在石化、煤化工、电力系统没有因本企业产品造成重大事故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书(仅限代理商),投标人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书为准)。
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时 间:2013年12月18日—2013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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