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园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土方倒运工程及填方区夯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民政园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已经由太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并保障办函字[2013]第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龙城南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场地土方倒运工程及填方区夯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北起南沙河,南至王家峰街,西起太行路,东至东环高速,净用地面积 62.76公顷。
2.2标段划分:该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项目区场地土方倒运工程;第二标段为项目填方区夯实工程。
2.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项目区场地土方倒运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倒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标段:项目区场地填方区夯实工程,包括清表、摊铺、碾压、夯实及场地平整。
施工依据为相关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工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地基处理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级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
4.2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照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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