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胜利镇水厂监理再次招标公告
项目代码:R20130481-JCG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胜利镇水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省发改委以《皖发改设计函〔2013〕1144号》下达投资计划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东至县胜利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再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胜利镇供水厂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建设监理。
2.2、工程总投资:1762.7万元;
2.3、标段划分及合同编号: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如下:
(1)监理标(合同编号:DZNYSL-2013-JL):东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胜利镇水厂工程监理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标:(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是《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的本单位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下同)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监理标:(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原件。上述各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且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单位传真号码。
4.3监理标招标文件(含图纸)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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