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皖C32013GC141
1.招标条件
怀远县2012-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蚌农【2013】1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怀远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怀远县2012-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涉及怀远县常坟镇易刘村、岗陈村、常桥等退耕还林村,位于怀远县常坟镇荆山湖内,建设基本口粮田4851亩,修建地下灌溉暗管2400米,竖井2个,放水口门5 个,斗渠桥带节制闸9个,中沟1条长1.7公里,中沟结合斗渠3条长5.4公里,小沟结合农渠10.4公里,农门24座。
2.2招标范围
怀远县2012-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中建设基本口粮田4851亩,修建地下灌溉暗管2400米,竖井2个,放水口门5个,斗渠桥带节制闸9个,中沟1条长1.7公里,中沟结合斗渠3条长5.4公里,小沟结合农渠10.4公里,农门24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证书为准);
(3)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以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证书为准);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一年及以上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且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投标人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被招标采购管理局通报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专区)自2013年12月18日后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每标段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在开标前一天17:30前现金递交至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持购买招标文件单据和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在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本次开标会。
4.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后,应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否则不接受投标(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请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同时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备案;不能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企业,财务将不予开具保证金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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