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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路南延路段路灯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招标公告

 上海路南延路段路灯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上海路南延北起渔深河,南至329省道,全长2.7公里。本次招标为阜宁县路灯管理所上海路南延路段路灯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上海路南延路段路灯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检测验收、质量维保等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全部灯具灯杆、支架、电缆、电缆保护管、不锈钢控制箱等全部材料及其基础、顶管等施工安装和路灯控制箱、集中控制系统采购安装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共111.35万元人民币。采购资金为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路灯管理所上海路南延路段路灯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包工包料,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采购清单。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合格标准;灯杆灯具等质量保证期为5年,光源(含镇流器、触发器、电容等)质量保证期为2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其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其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或二级及其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

5、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7、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7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3日9:00整。

七、开标时间:2014年1月3日9:00整。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经验收合格一年后七日内并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80%;

3、余款待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二年后七日内,无主要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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