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50MW机组一期机组抽汽供热改造后全面评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13014060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或是350MW级及以上汽轮机组的制造生产单位,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汽轮机组制造单位。
(3)投标人应具有与汽轮机组抽汽抽汽供热研发科室,具有科技研究开发的能力。
(4)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科研状况和相关业绩:
1)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5项以上与汽轮机抽汽供热相关的研发或改造业绩、或3年以上国内外火力发电厂350MW级及以上汽轮机组抽汽供热改造方面技术支持的合同服务经验;
2)投标人从事电力设备生产或相关抽汽供热的研究工作,在国内、外核心科技期刊或高水平科技期刊(SCI或EI检索)发表过5篇以上相关的学术论文、专利成果。
(7)项目负责人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对汽轮机组抽汽供热改造有充分的了解和研究,应负责收集三河一期机组汽轮机原设计图纸,并结合抽汽供热改造情况进行具体指导项目的开展,对抽汽供热改造后最大抽汽工况下各部件的受力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
(8)投标人引进技术的,要有合法有效技术转让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投标人拥有投标产品自有技术的,需提供投标产品专利或相关鉴定证书。
(9)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行为。
(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方式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壹仟元整)/套,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3年 12月 20 日至2013年 12 月 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a)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开标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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