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市潞华办事处北庄村新建村民住宅楼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城市潞华办事处北庄村新建村民住宅楼项目已由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发改基发[201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潞华办事处北庄村村委,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在潞华办事处北庄村西 , 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按二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贰级 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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