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委权力阳光系统(三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城管委权力阳光系统(三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CTZB-F131207GWZ
2、项目名称:城管委权力阳光系统(三期)项目
3、采购内容:
标项一:城管委权力阳光系统(三期)--执法权力阳光系统
(1) 执法权力阳光一般案件查询统计优化;
(2) 一般案件流程表单方便性调整;
(3) 电子台账改造;
(4) 执法违法停车子系统业务流程改造;
(5) 执法违章停车子系统与交警车辆违法处罚系统数据对接;
(6) 分离案件相关信息前置数据库。
标项二:杭州市城管委权力阳光系统(三期)--交警业务前置系统
(1) 对需加锁的人行道违法停车数据进行提取,主要包括采集的未处理数据、已处理数据、已缴款数据、撤销数据;
(2) 通过公安边界接入平台进行数据同步,把同步的数据进行校验后通过交警综合应用平台接口写入公安交警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库,从而达到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进行加、解锁。
标项三:杭州市城管委权力阳光系统(三期)--审批权力阳光系统
(1)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权力事项纳入权力阳光统一平台;
(2) 下放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纳入权力阳光统一平台;
(3) 排水许可证批后监管;
(4) 主城区市政设施接收管理界定登记批后监管。
标项四:杭州市城管委权力阳光系统(三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1) 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提供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基础信息的查询与管理,包括:机构及职位分类、党团组织、政府相关法规、人员信息管理。
(2) 业务管理子系统:围绕日常人力资源管理的业务工作,提供查询、管理功能,包括:招考录用、培训交流、考勤休假、奖惩纪律、职称、职位升降任免、人员职位升降任免、退休管理。
(3) 领导决策子系统:实现领导对城管委人员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一手的决策参考,并自动化提醒功能。
(4) 认证管理与维护子系统:实现管理员对用户登录认证及后台维护的管理功能。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采购人式:公开招标。
6、发售招标文件:
(1)时间 :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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