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己内酰胺项目过氧化氢装置(1501A/1501B/1501C/1505/1503/1504/1506/1509/1510单元)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新建己内酰胺项目过氧化氢装置(1501A、1501B、 1501C/1505、1503、1504、1506、1509、1510单元)安装工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己内酰胺项目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JSG2013-82-180-1679
工程名称:过氧化氢装置(1501A、1501B、1501C/1505、1503、1504、1506、1509、1510单元)安装工程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
过氧化氢装置的设备安装,包括:稀品工段(1501A)、中间罐区(1501B)、工作液配制及污水处理(1501C/1505)、产品罐区(1504)、空压站(1506)、事故存液池(1509)、DCS机柜间(1503)、过氧化氢35KV变电站(1510)等主要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外管(040)单元的工艺配管施工;设备及管道、管件、金属结构、平台、爬扶梯及护栏、防雨棚等防腐保温;管道、阀门、管件、管道支吊架等的安装、探伤、试压、冲洗、吹除及严密性试验、特殊试验;配电室的低压配电系统和装置内所有电气(包括高压电机)以及电缆和桥架的安装、调试与运行;装置、机柜间的所有仪表(含配套设施)、自控设备(含机柜、操作台)以及电缆桥架的安装、调试与试运行;设备的安装告知、监检、吹扫、调试、七十二小时性能考核前的试车及配合等,详细工程量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投标人须具备双氧水安装工程或相近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4)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3)相应的资质证书及规费证 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6)同类项目业绩二份(原件);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9日17时前投标报名。合格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凡不按时获取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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