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社会化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341GDG33818
二、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社会化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307936.04元/两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广东省人民医院(含东川总院、惠福分院、平洲分院、合群门诊)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控制盘、消防广播、消防电话、消防电梯联动、非消防电源切换的联动)、消防电源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含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含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泵的控制柜、控制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水泵的控制柜、控制箱)、防排烟系统(含风机的控制柜、风机的双电源供电控制箱)、防火门系统、防火卷帘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含防火阀)等。
范围:东川路总院、惠福西路院区、平洲分院、合群门诊内所有建筑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东川路院区门诊住院楼、伟伦楼、英东楼、科教楼、职工餐厅楼、办公楼、东三号楼、东一号楼;惠福西路院区门诊住院楼、宿舍楼;平洲分院门诊楼、住院楼;合群门诊部等)。
要求:东川路总院全天24小时驻场值班,惠福分院实行每周五天8小时工作制值班,平洲分院、合群门诊以月保形式进行保养。
(详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件的;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当年年审。投标文件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消防施工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含设计一级或甲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文件附迄今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完成过医疗机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或改造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被政府有关部门记录(以书面承诺形式声明);
6、投标人需出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及法人代表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上述项目要求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0日9时00分起至2014年1月9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0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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