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湖中湖、东湖沿岸亮化设施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包公湖中湖、东湖沿岸亮化设施安装项目
编号:汴财招(2013)15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交货期
用途
1
1
LED点光源
个
1700
12W
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货及安装全部工作。
包公湖中湖沿岸亮化设施
2
防水电源
个
43
500W
3
PVC穿线管
米
3400
Φ20
4
电源线
米
1700
BVVB2×42
5
电源线
米
1700
BVVB2×42
2
1
LED点光源
个
1200
12W
包公湖东湖沿岸亮化设施
2
防水电源
个
30
500W
3
PVC穿线管
米
2400
Φ20
4
电源线
米
1200
BVVB2×42
5
电源线
米
1200
BVVB2×2.52
6
投光灯
套
220
250W
7
架空线
米
6000
型号:JKLYJ-1KV-252
注: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路灯和LED产品;
(3)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
(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或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继续教育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7)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允许投报两个包,但最终只能中取一个包(当投标单位同时中两个包的,必须按包号顺序选择前一个包中标,放弃后一个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及继续教育证、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法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拟派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及质检员)、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的《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内出具的有效)(以上所有文件需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