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清泥涧村蔬菜冷藏/保鲜及交易中心(有机农业产品储藏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灵丘县清泥涧海富种植专业合作社清泥涧村蔬菜冷藏、保鲜及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设计发[2013]1号文下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项目法人灵丘县清泥涧海富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概况和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灵丘县清泥涧海富种植专业合作社清泥涧村蔬菜冷藏、保鲜及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5229m2(约合22.84亩)建筑抗震设防裂度7度,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合同名称:灵丘县清泥涧海富种植专业合作社清泥涧村蔬菜冷藏、保鲜及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编号:LQQNJJYZX-JZ-TJ-001(2013)
主要内容: 用地面积15229m2(约合22.8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5517平方米,其中:交易大棚1座,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办公业务用房(含交易洽谈室、办公室、食堂、餐厅及库房)1座,建筑面积共612.55平方米;冷库(含冷冻3间、冷藏22间)1座,建筑面积1954.55平方米;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61.75平方米;公告厕所1处,建筑面积39.55平方米;门房及值班(含泵房)各一处,建筑面积共48.6平方米。以及相应配套的冷库主、辅机设备;公用供水、消防设备等和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3、工程地点: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东河南镇清泥涧村,203省道南侧,高速出口斜对面。
4、资金来源:申请省级资金、自筹资金。
二、资格要求
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年检合格;
3、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已取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6、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历;
8、近三年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9、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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