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馆工程建设项目空调系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及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馆项目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投(审)字[2013]21号、并发改投(审)字[2013]22号、并发改投(审)字[2013]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长风商务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太原市财力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所需空调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情况
2.1项目名称: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及太原市城建档案馆工程建设项目
空调系统
2.2招标编号:0773-1340GNOE131215
2.4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所需空调系统主机及末端配套设备的采购;多联机组的采购(含安装)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本招标项目接受符合以下要求的专业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报名。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代理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专业)资质,并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多联机组的安装必须由制造厂商派本企业专业安装人员完成);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予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有唯一投标人参加;投标品牌的空调生产厂商在本省本市设有厂家办事处或维修网点;
3.5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厂商相关资格文件;
3.6具有IS0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7该产品在国内具有同类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备考察该产品的使用情况;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4.1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3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IS0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第4.3(1)款要求的制造厂商的相关资料(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
(6)企业近3年来该产品在国内的同类业绩(合同原件)及获奖证书;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