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国土告字[2013]第20号
发布时间: 2013-12-26 浏览次数:33次
经安庆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安庆市招标采购管理局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3]38号、3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开竣工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限高(米)
庆国土出字[2013]38号
位于怀宁县城E-08区,东至区间道路中心线、南至纬六路、西至东经一路、北至区间道路中心线
47405.75(约71.11亩)
商住(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1.0<F≤2.5
≤30%
≥40%
≥6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8488(合260万元/亩)
7396
925
庆国土出字[2013]39号
位于怀宁县马庙镇,东至居民点、南至安置用地及水田、西至马庙派出所、北至水田
16667.02(约25亩)
商住(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1.0<F≤1.4
≤40%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2000(合80万元/亩)
1000
100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怀宁县住建局出具的怀住建规划条件[2013]19、22号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38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39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竞买登记
1、拍卖竞买人须于2013年 12月30日至2014年1月8日上午11时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领取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缴纳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指定帐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换取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市府路10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 月8日上午11时前。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4年1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14年1月10日上午9时
2、拍卖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五、特别提示
1、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不足两家报名,取消供应。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本次出让的土地以净地交付,若地块内有地下排污管线等其它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开竣工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如期开工(开工面积达1/3以上,且基础达±0以上),返还开竣工保证金50%;在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50%。上述开竣工保证金在报名时与竞买保证金同时交纳,交至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不计息。
七、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2、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财政局(任选其一)
①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30,907,700,902,210,4726
②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88,703,999,33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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