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三级窗口服务效能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2010年以来90万元(至少包含30个视频监控点位)或以上规模已竣工的行政事业单位二级视频联网智能化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包含设备清单)、验收证明和建设方出具的联网智能化项目证明。
4、投标人能提供及时有效地本地化售后服务,公司总部不在常州的需在常州市区设有工商注册的直属固定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与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实行集中报名。
报名和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工作时间。
2、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套存档:
(1)《报名申请书》一份,格式自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缴费证明(需有当地社保盖章);
(4)建筑智能化承包(施工)资质证书;
(5)2010年以来90万元(至少包含30个视频监控点位)或以上规模已竣工的行政事业单位二级视频联网智能化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包含设备清单)、验收证明和建设方出具的联网智能化项目证明;
五、标前答疑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答疑:2014年1月3下午1:30。
投标截止和开标会:2014年1月20日下午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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